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小伙伴们开始知道自查报告的重要性,自查报告是一种自身情况检查的书面小结,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财政所自查报告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1
今年xxx市财政局对xxx县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二)整改情况
1.向财政局作好汇报,并争取增大人员配备,充实岗位人员。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财政局和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尽快以取消归并多设立的专户。
3.向财政局作好汇报要求财政局将财政专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向局领导作出汇报,请尽快安排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财政局作出汇报,由财政局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及时向局领导作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争妥善处理。
三、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区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2.处理情况
1.财政局已制定财会人员两年培训和考试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和充实一批财会队伍,从而严格岗位人员管理,加大人员配备力度。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在6月前予以取消归并。
3.财政局已将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责成有关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不良借款按照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妥善处理。
(二)市财政局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县国库股4人,总会计6岗1人;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经抽查,县财政局2人不具备会计证,乡镇财政所财务人员7人不具备会计证。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开设、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根据县财政提供的资料反映,截止20xx年末国库股管理的专户27个(上报18个,不含定期),其中:核定12个,未上报应撤未撤15个,20xx年1月初撤销1个,截止检查日未上报应撤未撤14个,涉及余额297,595,394.47元;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采购、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社保专户按规定20xx年应采购招标3个,实际只采购招标2个,截止检查日社保专户还有6个;对原开设的财政专户,未按照新的选择办法选择开户银行以及签订新的账户管理协议,无法按照现有管理模式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和定期进行业务评估,以便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有系统直接对1、2级预警冻结计划,无专人监控;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支付中心印鉴和票据由1人保管使用;20xx年除县工商局外,所有工资发放均未通过大平台,由国库股开设5个银行账户实拨资金支付,20xx年累计发放209,929,543.50元。
(4)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支付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且没按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对应的银行存款明细账;支付中心不能提供代理记账的凭证、账簿及报表;根据支付中心提供的资料反映,该中心管理的资金之间长期相互拆借、挪用,且未按检查组的要求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组已口头责成县监督局彻查);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支付中心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截止检查日存在未达账且原因不明。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未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部分单位、专户及企业仍实行实拨;未完全恢复预算单位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且无代理记账的相关文件资料,代理记账员未与支付岗位分离;支付中心提供的20xx年末银行存款明细余额反映部分余额为负数,未提供会计账进行核对。
(6)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方面: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由于时间关系未查看原始凭证)。
2.处理情况
责令xxx县财政局按照财库【20xx】1号、财库【20xx】175号、财库【20xx】46号、财库【20xx】167号、财库【20xx】32号、财库【20xx】17号、x财库【20xx】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市局核查组核查报告提出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纠正,同时做好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各种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排查内控风险,定期轮岗换岗,足额配备人员,规范岗位设置。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岗位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县财政局对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作出了岗位和人员调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2.认真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因20xx年3月的第二次社保专户采购流标,采购未能成功。致使部分未按规定开设的专户没有及时清理归并,目前,县财政局第三次采购计划已启动,将从银行招标和账户撤销两方面入手,对应当撤销、归并的专户予以撤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财政支付管理。切实实行印鉴、票据分离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对账工作,把定期对账行成一种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4.经核实,支付中心各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较齐全;国库股和支付中心已配置保险柜。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扎实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对外借款,未能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特别是历史往来,因部分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收回,现正在由审计牵头处理之中。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了内控制度,杜绝了财政资金安全各项风险的发生,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转。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2
20xx年,中央财政向xx县下达水利项目资金总额为7345万元。按项目类别划分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特大抗旱经费28万元、防洪工程及应急度汛资金40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已实施完成,按照招投标等“四制”程序建设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成立组织,从办公室、投诉中心、工程股、防汛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财务账目审查两个检查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二)高度负责,加强梳理排查
我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两个检查组把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坚持少听汇报、多看实物资料的工作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深入实地看实物、查实情,对所有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账目,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反馈给承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过程扎实有效。
(三)高度认真,严格工作纪律
在自查工作中,对自查不重视﹑不及时﹑不认真开展自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对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1、关于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20xx年,xx县委、县政府以每季度预提、实行招拍挂的方式,土地出让金收益349127万元,上缴省统筹3080万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截止20xx年12月底,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水务局部门承建的项目资金为3004万元。主要用于陈大原乡城邦水系治理工程70万元、s307路边沟整治10万元、凤凰沟治理工程及监理费156万元、今冬明春水利兴修涵管150万元、病险桥及新打机井1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10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500万元、发行贷款利息河道整治254万元、道源桥工程150万元、两河整治泵站93万元、温氏养殖涡楚河桥梁68万元、河道整治贷款本息58万元等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如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等配套投入资金4183万元。
2、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
(1)资金来源。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728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
(2)资金用途。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我局组织工程、设计、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对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等四座病险涵闸进行了现场勘测,编制了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3)经费使用。按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编制了《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编制了施工概、预算,将中央下达的'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0万元,全部用于涵闸维修加固的施工。20xx年3月14日,项目工程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市水利工程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3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0天。监理单位采取自购的形式,确定xx市宏源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目前,此工程已竣工。
3、关于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
(1)资金来源。为支持我县20xx年应急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的通知》(财农【20xx】766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40万元。
(2)资金用途。经我局积极申报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专门用于临湖镇齐营闸应急除险加固工程。
(3)资金使用。县水务局编制了临湖镇齐营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经政府采购单位批示,实行询价的方式选择施工及监理单位。20xx年11月7日,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众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xx年11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选择信誉较好的蚌埠安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工程工期30天。目前,整个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4、关于特大抗旱经费
(1)资金来源。7月份以来,我县持续清热高温少雨,农作物受损严重,为支持我县抗旱救灾,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237号)、《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307号)文件,分别下达抗旱经费3万元和抗旱经费25万元。
(2)资金用途。省财政安排的特大抗旱经费专项用于抗旱机具设备购置。
(3)资金使用。省财政厅两次下达的特大抗旱经费共计28万元,经财政局同意,具体由县农机局负责实施。
(二)、组织建设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水利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投资计划下达以后,及时成立高规格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水务、农委、发改委、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计划和工作时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对于重点项目,县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跟踪督察督办。水务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要求,科学实施,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2、加强施工调度,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工程开工后,我局按照合同工期,编排序时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调度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并配以严厉的奖惩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技术指导及服务保障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哪里出现问题、遇到困难就及时赶到哪里处理,现场解决问题,做到了处理问题不过夜,协调问题不出村,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3、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成立了xx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监督。水务局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四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开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施工中关键阶段,业主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住在工地,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过程每道工序都严格把关,上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法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把关,监理人员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为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便于建后管理,熟悉施工的各个环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对促进工程的建设,保障工程的运行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工程验收重要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及业主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为保证工程顺利验收,资料整理必须和工程同步进行,工程进展到哪一部分,资料就整理到哪一部分,在监理及业主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基本做到了工程进展和资料同步进行,为下一步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同时,项目法人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文件资料,为今后的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依据。
5、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控制。为了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我县先后制定出台《xx县整合惠农项目资金使用办法》、《xx县高产高效万亩良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水务局制定《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示公开制度》及《财务审计检查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和资金使用程序,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及监管的透明度,从制度上制约不良行为发生,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的有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6、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重大项目支出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三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部门拨付。
三、存在问题及打算
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做的非常细致扎实,但仍存在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档案资料管理还不规范;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三是工程建后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借助此次自查契机,进一步找差补缺,强化项目责任约束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同志和从业人员资金管理有关法律知识及财经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资金安全。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3
昌乐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xx年,是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健全帮扶网络,使帮扶基础扎实稳固。采取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行源头帮扶;加大送温暖力度,进行生活帮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进行助学帮扶;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帮扶;开展“结对帮困”活动,进行社会化帮扶;关爱农民工群体,进行特别帮扶等帮扶措施,竭尽全力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制定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资金预决算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把中央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模状况:
全县共评出市级以上劳模87人,其中全国劳模1人,省级劳模32人,市级劳模54人。通过调查发现,劳模的生活状况,除了个别评选年代较早的农民劳模和下岗失业劳模外,总体来看好于一般职工,但仍有20名劳模因家在农村,年老多病,或者原所在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我们都及时给予了救助。每次救助都是上门入户救助,并填写救助凭证和本人签字认可。
二、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26日接受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15000元,于20xx年1月开始通过走访入户把全部专项帮扶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实现了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使大批困难职工得到了帮扶救助,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检查情况:
20xx年特困生资助20000元。20xx年收省市劳模慰问金20000元,付出20000元。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春节走访困难职工7500元,特困生资助29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走访慰问金:10000元,付走访春节慰问4100元,劳模走访2588元,走访困难农民工800元。收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补助27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收市拨劳模慰问金:18000元,金秋助学金:60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000元,春节走访特困职工补助金15956元,特困助学6000元。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帮扶救助工作做实、做好,把帮扶资金管好、用好。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4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xx]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xx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xx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
20xx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5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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