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事故调查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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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研究的目的、方法和数据来源,调查报告应当具备足够的论证能力,能够说服读者接受研究的结论,总结了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821事故调查报告精选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821事故调查报告精选8篇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1

“4.23”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井字架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在新阳工业区王氏明发打火机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厦门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人在施工时,有一个小工不慎坠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时左右,海沧区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 到报案后,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责令事故单位停止施工,彻底查找隐患,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马上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笔录、调阅相关资料工作。

一、事故单位概况

厦门思明区建筑二程总公司注册地址在曾唐安龙虎南二里20号,企业注册号为:3502031070431,属集体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等,康辉阳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造价为550万元,建筑面称约为5221平方米,为框架6层结构,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吴培红,事故发生时该工程主体已封顶,外架拆除至2层半。建设单位为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监为杨海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组小工陈良英(女,38岁,江西兴国人,身份证号码为:362xx3670505334)在二楼从事搅拌室内墙面贴砖使用的砂浆等工作时,没有佩带安全帽就到了二楼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为自制简易安全门,陈良英从二楼卸料平台(高度约4,5米)坠落到井字架底,并伴有 “砰”的一声坠地声,此时井字架吊蓝己升到三层位置,目击工人急忙喊 “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机。项目经理吴培红闻讯后赶快拨打”120”,由于工地位置比较偏僻,吴培红怕耽误事,直接叫甲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派车,安排死者丈夫曾宪才、冯文彪及其妻子等几人把陈良英送到海沧医院,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l)工人陈良英本人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从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处摔至地面井架基础时,直接造成头部着地伤势过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符合要求,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坠落的直接原因。

(3) 施工机械操作不规范,不能正确使用物料提升机的联络信号。

2;间接原因

(1)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其正得到落实,是造成此事故发生问接原因。

(2)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经理吴培红及泥水班班组长冯文彪没有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违章作业现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对施工现场违反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四;事故性质的认定

该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没有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护意识薄弱,而引起坠落一人死亡四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相关单位的责任情况及处理建议

1、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小工陈良英,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该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陈良英木人在该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泥水班班组长冯大彪对施工现场三机工何春梅明显违反作业规程的举动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公司给予处分。

3、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监督施工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且事故发生后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报告。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在海沧区暂停承揽业务半年,并交罚金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吕阿民,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没有及时发现工人的违章作业,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5、公司项目经理吴培红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的工人进场作业,没有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关于工人要进行三级教育的要求,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6、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没有落实到位,对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井监督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理责任。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教训和总结

为了认真吸取达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切实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备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

3·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使 “以人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设。

4、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推行省、市推荐使用的提升设备和自动安全门在工地的使用

附:1、事故笔录

2、所调阅的有关资料

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4、调查组成员会议签到单

5、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的该次事故的补充笔录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2

20xx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的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闪点-80℃~-60℃,爆炸下限%左右,以下简称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厂区内15辆危险货物运输罐车、1个液化气球罐和2个拱顶罐毁坏、6个球罐过火、部分管廊坍塌,生产装置、化验室、控制室、过磅房、办公楼以及周边企业、建构筑物和社会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迅速疏散周边群众,防止次生灾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避免类似事故发生。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影响重大、性质恶劣,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调查、限期结案、严肃追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和要求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金誉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原有1套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生产装置,20xx年10月20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生产装置竣工投产,另有1套4万吨/年废硫酸综合回收装置处于试生产期间。主要生产戊烷油万吨/年,精制液化气万吨/年,异丁烷万吨/年,丙烷万吨/年,正丁烷万吨/年,异辛烷万吨/年。厂区内建有液化气罐区、异辛烷罐区等7个相对独立的配套罐区,其中6个异辛烷储罐共计m3,18个液化气球罐共计m3,27个卧式储罐(储存介质为丙烷、丁烷和戊烷等)共计约5400 m3。事故发生前,厂区内原料和产品总量4万余吨(包括液化气万余吨、其他易燃物料万吨)。该企业原料和产品进出厂全部通过罐车道路运输。

xx月xx日,该公司连续实施液化气卸车作业。6月5日凌晨零时56分左右,河南省清丰县安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一辆载运液化气的罐车进入该公司装卸区东北侧11号卸车位,该车驾驶员将卸车金属管道万向连接管接入到罐车卸车口,开启阀门准备卸车时,万向连接管与罐车卸车口接口处液化气大量泄漏并急剧气化,瞬间快速扩散。泄漏2分多钟后,遇点火源发生爆炸并引发着火,由于大火烘烤,相继引爆装卸区内其他罐车,爆炸后的罐车碎片击中并引燃液化气罐区a1号储罐和异辛烷罐区406号储罐,在装置区、罐区等位置形成10余处着火区域。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应急救援,共调集周边8个地市的189辆消防车、958名消防员,经过15个小时的紧张施救,6月5日16时左右,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经初步调查,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风险管理严重缺失、安全管理极其混乱、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应急前期处置不当、人员素质低下、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安全风险意识差,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缺失,没有对装卸区进行风险评估,卸车区24小时连续作业,10余辆罐车同时进入卸车现场,尤其是扩产后液化原料产品吞吐量增加三分之二仍全部采取罐车运输装卸,造成风险严重叠加。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卸车区附近的化验室和控制室均未按防爆区域进行设计和管理,电器、化验设备均不防爆。三是应急初期处置能力低下,应急管理缺失,自泄漏到爆炸间隔2分多钟,未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也未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匮乏、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装卸区操作人员岗位技能严重不足。五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失控,重大危险源旁大量设置装卸区。此外,应急处置过程中事故企业违规将罐区在用储罐、装置区安全阀的手阀全部关闭,戊烷罐区安全阀长期直排大气而没有接入火炬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该起事故还暴露出地方人民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红线意识不强,招商引资重项目轻安全,有关部门项目审批不严格、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不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监管不到位、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监管缺失、对事故企业长期存在显而易见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等问题。

同时,接受事故企业委托开展安全评价的山东省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等有关安全评价、设计机构对项目设计、选址、规划布局源头把关不严,风险分析前后矛盾,评价结论严重失实,厂内各功能区之间风险交织,未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立即全面开展涉及液化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各地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快研究制定集中排查整治方案,立即对辖区内涉及液化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特别是石油液化气、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安全。要以涉及液化气体生产中小企业、储存企业和装卸环节为重点,督促企业定期检查液化气体装卸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完备、是否建立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重点整治涉及液化气体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不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未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装卸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不完备,装卸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装卸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当前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广泛开展的有利宣传时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本次事故和1984年11月19日墨西哥城液化气爆炸、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小梁山球罐区液化气爆炸、20xx年7月16日山东日照石大科技有限公司液化气爆炸等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对辖区内市县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汲取事故教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彻底消除隐患。

(三)强化企业应急培训演练。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针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人员应急培训演练,尤其是事故前期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配齐相关应急装备物资,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特别是初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事故后果升级扩大。要准确评估和科学防控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持科学施救,当可能出现威胁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及时组织撤离,避免发生次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督促企业主动加强应急管理。

(四)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各地区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准入,把人员素质、安全管理能力、装备水平等作为安全准入的必要条件,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不通过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通过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地区要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尤其是液化气体罐区作为必查项目。三是指导企业聘请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对本辖区内所有液化气体罐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有关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xx年第13号),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四是督促企业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等各环节自动化监测监控能力。五是凡是委托山东省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评价的企业,必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确保安全风险评估准确全面、评估结论科学合理、管控措施有效可行。

(五)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别是罐区储存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广、救援难度大,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后果十分严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务院既定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加快推进风险全面排查管控工作,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地方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六)认真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夏季高温、高湿、暴雨、雷电多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要提前制定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3

社会实践是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巩固知识,社会实践又是对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经人介绍,我来到了xx县人民医院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据了解,xx县人民医院自1988年成立以来,以 救死扶伤 的工作信念执本道牛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农村与城市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举措,积极为广大患者解决疑难杂症,一流的服务态度,先进的工作理念,树立了医院的新风貌,医护人员共有200余人,其中20余位工作骨干作为医院的核心,共有床位200余张,是一所设备齐全、工作经验丰富的文明医院。

会计是指对具体经纪业务进行计算、记录、收集他们的有关数据资料,通过加工处理转换为对管理者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会计工作在提高经济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其发展动力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换;其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变化。

学习好会计工作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会计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

对会计工作还不熟悉的大一的我,通过这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我学到了很多专业上的知识,同时也加深了我对社会的认识,渐渐熟悉了会计业务的程序和如何同同事交往,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 。

随着会计制度的日臻完善,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我们作为未来社会的会计专业人才,为了顺应社会的要求,加强社会的竞争力,也应该严于自身素质,平、培养较强的会计工作的操作能力。于是,本学期初,我们乐于参加了学校的活动。

在这次实习中,这个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有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意到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不可少。毕竟,两年以后,我已经不再是一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选择了会计为专业的我,在这次实践中,自然比较关注这一环。虽然在实践中只是负责比较简单的部分,但只要想到自己能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我就会颇感兴奋!在学校上课时都是老师在教授,学生在听讲,理论部分占主体,而我自己对专业也只是能掌握而已,本想工作时间长了就应该能够应付的来,但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平时在学校,数字错了改一改就可以交上去,但是在单位里,数字绝对不可以出错,因为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质量不行,企业的生产就会跟不上,而效率也会随之降低,企业就会在竞争的浪潮中失败,所谓 逆水行舟,(20xx大学生体育运动调查报告)不进则退 ,企业要时时保持着这种竞争状态,才能在企业中立于介意道题不败之地,就因为这样,企业会对每一个在厂的员工严格要求,每一个环节不能出错,这种要求在学校的课堂上是学不到的,在学校里可能会解一道题,算出一个程式就行了,但这里更需要的是与实际相结合,只有理论没有实际操作,只是在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所以一定要特别小心谨慎,而且一旦出错并不是像在学校里就行了,在企业里出错是要负责任的,这关乎企业的利益损失。

我们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为的都是将来走向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实现自我价值。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困扰在我们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总写着 有经验者优先 ,可还是在校园里面的我们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毕业以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在生活、工作中更好的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认真的对待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是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当今国内外的经济日益变化,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当代大学生拥有了越多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所以只有通过实践不断的增强对社会的认识,不断的增加工作经验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4

一、题目

××单位“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等级调查报告

二、事故基本概况和调查组组成情况

1、事故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明确到分钟,事故发生的地点要明确车间岗位,事故类型要具体描述,造成人员伤亡具体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

2、调查组组成情况:哪一级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以及成立的依据、日期,调查组谁任组长、副组长,调查组有那些成员单位组成,是否下设小组、几个?是否聘请专家独立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三、事故发生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

(1)名称以及名称变更说明

(2)成立的时间

(3)法人代表以及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生产能力、隶属关系、生产工艺、从业人员数量。销售额、利税情况。

(5)事故发生车间基本情况:人员、设备、工艺等。

2、相关单位情况:外包、外协、施工队伍等情况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生产过程;状态

(2)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事故状态

(4)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应急救援情况

(1)救援过程

(2)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1、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列表作为附件。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伤亡情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2、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a)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b)事故性质

1、是否为责任事故:概括描述该起事故是由于什么原因而引发什么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九、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资料:

1、事故伤亡人员名单;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事故现场示意图)、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人员签字,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5

一、企业名称: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沐川县安监??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

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

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0xx.x.x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6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 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二)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业规范化程度低。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几乎都采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担当不同角色,控制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依靠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行业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企业受文化素质、成本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工作服鞋帽穿戴随意、购销记录不全面、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时有时无、产品出厂检验更是形同虚设,同时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经济类型:xxxx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 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 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事故发生时间: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

事故类别: xx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 人、重伤 x 人、轻伤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用工

形式 工种 级别 本工种

工龄 安全教育

情况

xxx 男/女 xx 高中 合同 xxxxx xx xx年 xx

伤害部位 受伤性质 损失工作日 伤 害 程 度 备 注

xx xx xx日 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 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三)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平庸。一是执法监管各自为政。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多年的'监管履职情况来看,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社会参与度低。现阶段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特别是部分制假售假窝点为躲避执法检查,隐蔽于居民小区、采取非工作时间或夜里开工,紧紧依靠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劣质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群众知晓此事,但不会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违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7

有关数据表明,近几年来,燕郊地区农民收入持续不断增加,年胜一年,对数据深入分析发现,村民们推陈出新,一改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传统农业模式,发展多项经营的商品农业,另外农民思想也发生转变,不再固守土地,离乡务工也推动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自从镇政府提出农民增加收入一个主要途径是调整

农业

产业结构以来,乡党委、

政府

带领燕郊村民紧紧围绕

粮食

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抓调整,突出本地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订单农业、大棚农业。在种植小麦,玉米的基础上,建设大棚生产基地,种植绿色生态食品,凭借燕郊是北京郊区的良好区位,大棚种植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相比前几年来看,20xx年农业的比较收益大幅提高提高,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00上升到3200。

农民增加收入的另一个主要途径是外出务工收入据20xx年

统计

,全乡总劳力8206人,其中长年外出务工

劳动

力2966人,约占总人口%。从调查情况来看,外出务工劳动力按每年zui低纯收入2400元来算,全乡仅外出务工一项可带回资金712万元,人均498元。

在燕郊人民取得骄人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中国底层劳动人民的普遍弱势。

当前农民的消费开支负但仍然过重,据调查,农民的收入主要支出于农业生产、

医疗

费、学费等。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有较大程度的增长,农业生产的费用仍然要占农民收入相当大的比例;另外是医疗费用支出,农民一旦生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比重就大幅度上升,尤其是主要劳动力生病后,致使该家庭劳动力缺乏,常常很快就会返贫。

另外,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虽然乡党委,政府加大了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是农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生产

经营

技能、

文化

科学素质和观念意识等方面,既影响了农业的生产,也影响了劳动力的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只能做苦力和劳动密度高的行业,未能以劳动力产生劳动价值,造成了人力资源的优势不能显现。

农民经营生产方式粗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规模过于狭小,规模经营还只是少数;二是

科??

含量低,农户缺少农作物新品种的应用、种植、病虫害有效预防等技术,新种一种家作物要花上三年五年的时间去培育;三是管理粗放,缺少精细耕种的田间管理以及精确的经济核算,造成了生产资料的极大浪费和生产成本的增加。

农民的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户从真正意义上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和决策者,改革把农民推向市场经济的前台,农产品以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正确地掌握信息,指导生产经营成为在市场中取胜的必要条件,但从目前来看农民的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农民信息不灵是农村的一大普遍现象,这就造成了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加大。

农业结构不合理。一是种植结构不合理,大多数农民仍然把粮食生产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农民增收产困难加大;二是品种不合格,突出表现在经济作物中大路品种多,特色品种少;三是产业化经营程度低,不能形成主导产业品牌做大做强。

近年来,党中央

国务院

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中心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非凡。

农业兴,农村富;农业稳,农村稳。可见三农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的紧迫而繁重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对于燕郊这样一个农业大乡来说,要实现富民强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因此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和新举措,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转变。针对上述原因,我认为,要使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应该如是做。

解放思想,增强市场意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加大农业产业增收结构调整力度,自觉按照市场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想要发展就必须拥有市场,这是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一是增强市场主导意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市场引导生产,大力发展市场农业和订单农业。按照市场的要求来进行生产,不仅仅要以当前市场为导向,还要以未来的市场变化趋势为导向,形成人无我有的局面,抢占先机;二是增强

质量

效益意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是在农产品相对过剩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调整产业结构必须要适应市场化的需求,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形成人有我优的格局,提高农业产业经济效益;三是增强特色创新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不能盲目跟随,别人怎样调整就跟着怎样调整,这不仅仅会严重挫伤农民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还会使农民减收,因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须树立创新意识,注重特色,形成人优我特,促进农业增收。

扩大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剩余劳力转移输出的政策意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措施来抓。一是要强化

宣传

,大力营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的良好氛围,切实转变农民死守家门、固守土地的封闭观念,提高劳动力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二是坚持就地转移的和外出转移两手抓,推动农民

就业

多元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促进农民持久稳定增收。

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单纯从大农业方面来促进是远远不够的,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有道是无工不富。因此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大力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农民进厂就业,使一些有后顾之忧的农民既能搞好农业生产,又能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农民洗脚上岸,发展个体商贸业和运输业,多方面拓宽增收渠道,保持农业增收稳定。

强化培训,逐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科学技术的第一生产力,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农民素质偏低已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瓶颈,要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突破这个瓶颈,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一是充分利用

广播

?

电视

?杂志、互联网等手段,为农民解疑释难,zui快捷的推广农业实用科技,普及农村致富实用技术,满足人民对科技的渴求;二是利用省市扶贫培训的契机,使一批农业生产骨干走出去,洗脚上岸进课堂,培养他们的市场头脑和科技头脑,提高一切围绕市场转,一切依靠科技干的致富本领,再让他们去培训农民,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夯实农业基础,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一是鼓励农民

组织

农业

协会

,按市场化要求组建股份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协会+农户的方式,开展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及农村

社区

,促进农产品的产供销市场一体化,拓展增收空间。二是优化基层干

部队

伍,着力选择和和使用有技术、

有经济头脑的农村基层干部,团结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务实创新的开展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编报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加强农田

水利

设施建设,确保农业稳产高效;加快农业新机具的推广,推动农业机械化步伐,提高农民劳动效率;加快实施农村实事工程,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优化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使农民这个群体随着经济的发展,尽快富裕起来,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

和谐社会

中所不能回避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增强促进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尽快实现农业收入的较快增长,努力开拓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小康燕郊、和谐燕郊做出更大的贡献。

821事故调查报告篇8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xx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 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 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 。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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