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大家经常使用到的一种书面文稿,申请书的写作中,一定要将个人的诉求做好明确表述,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向法院写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向法院写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男,汉族,1900年4月30日出生,住址:郑州市b226号院1号楼30号,联系方式:xxxxxxxx。
被执行人:河南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xx,职务:总经理,住所地:郑州市xxxxxxxx13号楼7单元,联系方式:xxxxxxxxxxx。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即(a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1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直至实际支付之日;b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02元)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某某与被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没有按规定履行,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写申请书篇2
上诉人(一审被告): 住所地:,
上诉人(一审被告): 住所地:沈阳市电话:,
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中支行诉我借贷纠纷一案,经和平法院一审我们败诉提起上诉现在贵院审理因有重大事实直接决定本案性质特提请二审法院调取:
原告说在20xx年11月2日把在20xx年11月3日把钱全部提出来,超过五万就得凭本人的身份证核实后取款,原告在有意回避47万取款条,要是骗子把钱都提出来就不会在20xx年11月9日去和原告公证,只有一种可能是经办人提走的钱,又要求骗子和他去办的公证(贷款都不公证就此特殊是以此要胁我们还钱), 而银行拒不提供该取款条,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虽然有此规定,但当事人还是想请求法院调取20xx年11月3日那47万取款条,查清事实,事实终究是事实啊,找出真正的贷款人啊,依法判决。
此 致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2日
向法院写申请书篇3
自*年参加工作以来,从最基层的工作做起,工作态度热情高涨。在工作中能够虚心向老党员、老同志学习,积极的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党组织活动。在工作中,也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坚信劳动是检验自己的试金石,因此,在工作中得到了不断的提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财富。
自*年积极申请,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经党组织的沟通、考核了解到能够自主学习党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之余,能主动了解时事政治,能使自己的政治思想与国家保持一致,能更好的将党的精神发挥在日常工作中,具有思想先进性。该同志在本企业曾先后在多岗位中得到锻炼,在各岗位中也作出了优秀的成绩,现任职于经营部门,在该部门也能积极进取、不断的学习,主动和老党员沟通学习,能经常的自我总结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在工作中同样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和团队精神,在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中,能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在活动中表现出了极强的集体服务意识和团队的精神。在团队中,能通过劳动不断的提高、完善自己,并严格以真正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生活中,能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能将群众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主动找自身的缺点,能勿骄勿躁的积极面对生活,客观的看待事物,并主动向身边的老党员学习。能在与老党员的沟通中,能领悟到党的先进性,提高个人修养。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核,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各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能认真学习党的精神,能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能在生活、工作中不断的提高自己。但还需继续加强学习,在实际的工作中将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介绍人:
*年**月**日
向法院写申请书篇4
敬爱的党组织:
我于××年××月××日被街道机关党支部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预备期已到,我特提出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一年多来,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大家的无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积极努力,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被评为20xx年度"优秀公务员"。特别是通过去年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党内活动,进一步端正了理想信念、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增强了党性修养,使我认识到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解决思想上行动上入党的问题。一年来,收获较大,现向组织汇报如下:
认真学习,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进一步改造,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更加符合一保合格党员的标准。我能积极主动地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工作特点,自觉地加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明白了党员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特别是通过街道机关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使我认识到"远大理想"、"奋斗终身的精神"一定要与自己的现实生活、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时刻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名党员,要不断改造自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信念上的偏差,要时刻把"远大理想"、"奋斗终身的精神"体现在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预备期内,我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尽职尽则、踏踏实实地去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不管份内份外,都能想方没法去完成,勤恳敬业,勇挑重担,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自己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考验和提高,也为单位营得了一定的荣誉,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街道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
在工作中,我能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入党誓言,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带头完成组织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到自觉钻研业务技能,以任劳任怨、勤勤肯肯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统计工作说小,也不大,是数字工作,但说大,它是关系社会稳定、地区经济发展、政府策略制定、领导决心的大事,所以,我在工作中,时刻以主人翁的态度去自觉工作,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统计各种数据资料,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受到了区街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去年初,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时,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而地区大小企业、个休工商户数量多,统计内容要求又严,我按照上级的要求,克服困难,深入工厂企业、个休工商户车间作房,收集有关统计资料,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上级表扬,我本人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为街道营得了荣誉。平常的工业生产月报、农业月报和临时材料上报等,我都能和办公室同志密切协作,按时完成任务。工作中,经常为校对一个数据,一次次不厌其烦地打电话询问调查,有时还要骑上自行车去收集资料,全年没有一次误时误事的现象。
在科室内,我处处以一名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集体、关心同事,主动配合正付科长做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提高科室集体合力,力争多做事多办事,主动为同志们排忧解难。在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配合科室多次深入我们科所包的*村,和群众谈心拉家常,收集村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全程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活动,并能在工作中主动承担所有的资料准备、选票制作和前期宣传工作,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维护地区稳定做了自己的贡献。
在这一年来的预备期里,自己按照上述认识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一个党员的作用。但是按照党员标准衡量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也是不少的,在党组织的帮助教育下,有的克服了,有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主要缺点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治理论的学习上,学的不少,但较深钻研还很不够,系统思考也有欠缺;二是工作中还有急躁情绪,耐心不够;三是和同志们交流和关心同志还不够。今后,我一定在街道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努力改正不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向法院写申请书篇5
执行申请人:北京xx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兴区xx镇xx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赵xx电话:
被申请人:xx市xx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xx市xx道44号
法定代表人:刘xx电话:1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上共计379499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5年10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32409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向法院写申请书篇6
申请人:谭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地址: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九八
后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衡经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服装厂应偿还贷款本金二十五万元,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止的利息四万二千零四十六元六角,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年付清,衡山县轻工业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已于20__年4月14日通过合法转让取得该笔债权,经调查得知现衡山县轻工业局有可供执行财产即为其享有所有权的.位于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第一层门面两间。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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