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合同这一文字载体,对于一份合同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受法律的保护,总结了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版劳动合同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版劳动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试用期解除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_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调解及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版劳动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申请来甲方单位实习一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实习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大学就业派遣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止。
二、实习内容
1.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2.乙方应虚心向甲方业务员学习外贸技术,基本掌握外贸工作的程序和实务;
3.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积极协助甲方业务员办理外贸业务,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事务;
4.乙方在实习期内应积极寻找客户,开拓业务渠道,争取在实习结束前业务能上手。
三、实习报酬
实习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给予一定的劳务费。
四、实习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业务上受指导老师指导,行政上由甲方办公室管理,实习期满由甲方写出实习鉴定。
五、实习期间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实习期满,若乙方符合甲方聘用条件,甲方对乙方有优先聘用权。若乙方违反此规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履约定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的担保。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4版劳动合同篇3
我在杭州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工作3个月了, 就发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
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和奖金没发 他说试用一个月,签订合同。
但是一直拖到现在。现在我想辞职, 老板一直不发 我工资和提成。
请大家告诉我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匿名 回答:1 人气:1 解决时间:20xx-11-14 09:48
满意答案好评率:0% 劳动仲裁,有事实劳动行为,劳动法对此也有规定的,试用期期间也必须发工资。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如果不行就去劳动仲裁,基本仲裁都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奖金提成更是没有兑现。请问,我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296次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xx-3-28 08:05 | 提问者:小雨猫
本人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做了一年以上的销售工作,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当初进公司时公司讲的奖金提成也没有准确的给予本人。现在我想要回我应得的奖金提成和三金。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应该去哪里,找谁解决?通过一些途径我能否拿到我应得的报酬或者最终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最佳答案 “三金”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奖金、提成”,要是没有书面证明,恐怕举证很有难度;
另外,关于补偿,假设是你离职(离职理由写“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计算如下: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主张“因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补偿,补偿费为1年1个月工资(超出部分,未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半个月以上算1个月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然从劳动关系建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要多支付一倍工资。
2024版劳动合同篇4
在xxxx工作已经四年多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与这个强大自信的集体一同进步,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时刻迸发着年轻人的热情与活力,始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投身繁忙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实践不负众望的担任领机助手一职。在平时的工作中主要负责套印,色彩调整,控制水墨平衡,等等。在任职的一年当中,自已能认真按照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保证报纸顺利的印刷加强设备的养护与维修,不断地改造和提高质量。
我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协调新员工学习、生活、工作,处处为大家着想,无论是工作中还是下班时,能做到遇事相互协调迎难而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新员工实习期间,按照公司设定目标,我带领大家,遵守厂方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领机教学工作,生活中相互照顾,学习上互相帮助刻苦学习理论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水平,并随时解决大家思想上出现的问题,使新进员工能够很快适应印刷生活。积极参加xx的各项活动,在xx的运动会上踊跃报名参加过篮球比赛,拔河比赛,游泳,升级比赛等,曾经在xx,xx年两届记者节拔河比赛上打败了其他团队,获得了团体总冠军,为xx争光。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学习工作任务,同时使我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作为老员工,我深知自己身上的责任,和如何快速高效的提高印刷质量重要性,而最锻炼并大大提升我的时期就是从跟随领机的变动期间,由于跟随的领机转变突然,起初感到很不适应,但在老师傅们的细心指导和自己的勤学多问下,不但没有造成我工作效率的下降反而激励了我更快的适应新环境学习新事物的热情,吸取领机之间的优点。从而增强了自己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质,完成了从不适应到快速解决的质的转变,快速的适应岗位要求和掌握岗位技术,融入到工作中去。
通过老师傅们细心教导,我刻苦学习本岗位技术要领,在实践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利用业余时间尽可能的多学习一些技术上的知识,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对xx等设备能够熟练的操作,并能对设备调试以及一般故障进行排除,多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协助师傅及时排除,尤其是对影响报纸质量现象的处理掌握了一些小的窍门并利用本人机械方面的特长做到及时发现、马上检查、快速处理的工作流程。通过自己平时对技术的刻苦钻研如二次张力,橡皮压力,报头这些常用设备不但操作和使用熟练,而且能做到及时养护和修理,能够解决套印不准和塞纸问题。作为一名印刷人员,不但工作技术水平要过硬而且政治理论和思想觉悟一样要先进,本人能够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总结了每一时期的自我学习经历,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正是自身的不断努力和厂部同志们的无私的帮助下,终于使我成为了一名正式合格的印刷工,并于20xx年被xx评为个人先进,带着这个光荣的称号,我加强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多学多问的同时也带动其他同志积极工作提高思想觉悟,并对一些操作能力比较差的新员工加以帮助,提高其应变能力,带动他们学习党的先进思想,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真正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行动带领大家共同进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改正自己的不足,努力学习,自觉实践,展望未来,挑战和机遇并存,作为xxxx的一份子,为报社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心血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4版劳动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年x月日x签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 自x年x月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 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 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 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8、 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 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版劳动合同篇6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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