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准备演讲稿,我们可以更好地运用感受和体验,演讲稿可以帮助我们克服紧张和焦虑,提高演讲的自信度,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7篇,供大家参考。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的同学还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小学国旗下讲话: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走向深渊。常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一定三思而后行。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3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着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谢谢大家!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首先我要给同学们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许衡不食梨”许衡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有一年夏天,许衡和很多人一起逃难。在经过河阳的时候,由于长途跋涉,加上天气炎热,所有人都感到饥渴难耐。这时,有人突然发现道路附近刚好有一棵大大的梨树,梨树上结满了清甜的梨子。于是,大家都你争我抢地爬上树去摘梨来吃,唯独只有许衡一人,坐在树下不为所动。众人觉得奇怪,有人便问许衡:“你为何不去摘个梨来解解渴呢?”许衡回答说:“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大家不禁笑了说:“现在时局如此之乱,大家都各自逃难,眼前这棵梨树的主人早就不在这里了,主人不在,你又何必介意呢?”许衡说;“梨树失去了主人,难道我心中就没有主人了吗?”许衡始终没有摘梨。许衡心目中的这个“主人”就是纪律。混乱的局势中,平日约束、规范大家行为的制度在饥渴面前失去了效用。但许衡因心中有纪律,有规矩,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遵纪守法,不做有违背规矩的事情。
所以,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同学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呀。”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遵守纪律了,我们才会有自由,我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约束。
例如,人和车辆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当你走进图书室,人人都遵守图书室规则,保持安静,那么大家都能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但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我们只有遵守纪律,才能享受自由。那么,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呢?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遵纪守法可以落实在校园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如上课不讲话、不开小差、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就是遵纪守法;课间不准跑、不打架、不玩危险游戏、不破坏校园公物就是遵纪守法;在校园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不粗言碎语,做到三四五六环保歌上提到的要求就是遵纪守法;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不传播谣言、文明上网就是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坐公交车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在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吵大闹,保持安静等等都是遵纪守法。
总而言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能不能做,有没有违法,只有合理合法的事情才能去做,三思而后行才能做到遵纪守法。
所以同学们,我们要严于律己,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5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如果一个人小时候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错误,长大后就很难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然而,违反纪律在校园是常见的。一些学生认为违纪和违法是两回事,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大不了被扣一些分。
其实,这个想法对自己很不好。因为习惯会变自然,以后出到社会,恐怕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违纪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在小的时候就开始小偷小窃,随着时间的流逝,你可能就会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后就有可能越偷越大。
一些学生认为,要追求个性化,如果讲纪律就会失去自由,要自由就不应该让纪律约束到自己,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每个人要知道,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儿在天空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放进水里,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那么它们不仅不会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
人们可以自由地走在路上,但是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被车撞倒,你就会失去走路的自由。
假如学校没有校纪校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如何保障?国家、社会都要求我们懂得法律,遵守法律。
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们相处融洽,沉着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6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我国早已不是以前那个落后的国家了,现在是一个现代化的法治社会。做为一个现代化法治社会国家,必定要有一系列的法律体系,而我国早已出台了《未成年保护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护我们制定的,因此,做为青少年,就有必要知法、懂法、守法。
所谓知法,就是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知法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地,如果你留心观察一些法治节目,就会发现很多案件是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不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不知法。有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不知法不懂法就易受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士的影响,而触犯法律。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很重要,只有知法、懂法了才能更好地守法,所以普及法律知识是减少青少年犯罪很重要的环节。 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假设我们都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少年,那么社会上将不会有犯罪案件发生,社会将井然有序,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将会大幅度提升。一个高效、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的景象将会呈现在我们面前,那时将是多么的美好啊! 守法靠的是毅力,是恒心,靠的是自我约束的能力。对于青少年从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班规班纪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很重要。举个例子吧,比如说对于个性这个词的理解,有同学就认为个性是随心所欲,为我独大,他们认为学校那些条条框框是阻饶自己 个性发展的障阻,是多余的,因此,屡次违犯校规校纪,还不以为然。试问,一个学校没有了规章制度将会什么样子呢?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该如何保障呢?人的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是靠平时的习惯养成的,一个从小就不能很好自我约束,不严格要求自已的人,将来也绝 不可能成为一个遵纪守信的人。
知法、懂法、守法是对每一个青少年期望与要求,守法既是义务又是一种美德。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踊跃去做知法、懂法的模范,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篇7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就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就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的到了体现,正义就的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的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的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就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这都是政治的产物,全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的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的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就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的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就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就是遵从规律的表现,这就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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