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作文的书写,我们可以让自己的表达能力更清晰,用心写的作文才能打动更多读者,这是显而易见的一点,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熟悉的我作文4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1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大熊猫,它憨态可掬,惹人喜爱。
大熊猫是一种古老的动物,被动物学家称为“活化石”。与它同一时期的动物如剑齿虎等,早已灭绝名成为化石。大熊猫,分布在我国四川北部、陕西和甘肃南部,是我国的一类保护动物。
大熊猫也叫“猫熊”,是哺乳动物,身体肥胖,形状像熊但要略小一些,尾巴短,眼睛周围、耳朵前后肢和肩部是黑色,其余都是白色,全身黑白相间。毛密而有光泽,耐寒。喜欢吃竹叶、竹笋。大熊猫的幼仔非常小,一般只有100多克重,最小的仅50多克,最大的也不过200多克,最大的也不过200多克。这样小的体重,(仅相当于母亲的千分之一左右)
大熊猫居住地带的竹子,曾大面积开花、枯死,威胁着大熊猫的生存。全世界都极其关注珍稀动物大熊猫的抢救和转移工作。
至今为止,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濒临绝迹的大熊猫,只有在我国的四川、陕西、甘肃地区的深山老林中才能找到它们的身影。目前全世界的大熊猫总数不到1000只,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地减少。
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也是中国的国礼,它见证了中国和许多国家的友谊。全世界人民都喜欢大熊猫。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2
我最熟悉的动物是什么呢?那当然是我家的小狗啦。我非常喜欢它呢!
它有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披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我给他起名叫大黑。
我们家的大黑一看到有人来找我玩,就冲着朋友“汪汪汪”叫,如果是熟悉的人,它就会放心地让朋友进院和我玩。
在院子里,我们和大黑玩得可开心了。我拿着一块饼干冲着大黑喊:“大黑、大黑,站起来,站起来。”它抬起前腿,后腿直立。看着它摇摇晃晃的身子,我和朋友开心地笑了起来。朋友喊道:“大黑,作个揖。”它就抱起前爪朝我们晃晃。有时,它谁也不理,自个儿开心地玩。有一次,我看到它自个儿在原地转圈,一直追咬自己的尾巴,可是它怎么也够不着。它就那么转着,咬着,玩得不亦乐乎。
夏天,我经常给大黑洗澡。但奶奶不让我碰它,说动物身上有很多病菌,但是我会趁奶奶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去摸它,给它抓痒,和他一起玩耍。它也特别喜欢和我在一起。
每天我都会和大黑说会儿话,但他只会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听懂了似的。奶奶看到了会说:“子怡,你在这里干什么?快回屋去,不能碰它。”“好嘞!”我一边答应,一边和它玩。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我的大黑吗?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3
妞妞是我家养了多年的一只可爱的小狗。
记得是九四年春节过后,为了躲避天津的限养举措,仅几个月大的妞妞被我妹妹强行送到了我家。
我一向很是怕狗的,或许是那时妞妞很小的缘故吧,看到小狗时我还是比较喜欢,并不惧怕。
妞妞的身材极好,懂行的人说他的身体像个小板凳。妞妞的四条小腿又短又粗,浑身的浅棕色长毛中只有脚下端长着一圈白毛,正所谓四蹄踏雪。不过可惜的是,后来长大就不明显了。
妞妞的弹跳力极好,轻轻一跃,就能跳到高于自己身体几倍的台子上。
妞妞的记忆力也很强,刚到我家没几天时,老伴带它出去散步,半路如厕,妞妞竟自己识路回家了,单元和楼层丝毫不差,还知道用小爪子挠门呢。
妞妞也很懂事,自己过繁华的'大马路时知道避让过往的车辆。对主人的话大多都能听明白。表演个转圈啊,握手啊,当然也不在话下。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妞妞老矣。老妞妞多次犯腰病,打针吃药再加休养也就痊愈了。妞妞不能“跳高”了,转圈也不规范了,但食欲不错,也不挑食,身体还算健康。
前些天,老妞妞闹狗后流血不止,带它去看兽医,吃药打针均不见效。情急之下,我们给它吃了“乌鸡白凤丸”,连续喂了十天,每日两次,每次半丸,竟把妞妞的病治好了。哈哈,看来我也能当个兽医啦。
高兴之余,写了这些无聊的话,发张妞妞和它女儿的合影吧。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4
许多大楼都会请警卫伯伯来保护安全,不过我们大楼,除了有警卫伯伯以外,还有一个警卫“狗狗”──lucky。
lucky是一毛茸茸的黄色大狗,它原本是隔壁修车场养的狗,不过它很不喜欢待在修车场,所以一天到晚跑到我们家楼下睡觉。久了,我们要出去散步,他都会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它好会认人似的,只有特定的人出门,它才会跟,不然都不理不睬。lucky很温驯,不会咬人,更不会乱叫,我们大楼的住户叫他“lucky!”时,它都会摇着尾巴,开心的迎接。妈妈说:它吃得比人还好,因为不仅它的主人会喂它,隔壁的牛肉面店老板也会给它牛肉,大楼的住户一天到晚都在喂它,真好命。
lucky不只是来玩的而已,它还会帮我们守护安全。有一天深夜,一个喝醉酒的人,开了一辆车冲过来,把骑楼的花盆和垃圾筒都撞坏了,lucky大声的叫着,努力的把快睡着的'警卫伯伯叫醒,去报警。还有一次一位邻居的小孩在骑楼玩球,一不小心球掉到马路上,lucky看到了,一边大叫,让小孩的妈妈听,一边跑去要把小孩子拖回来。当lucky努力咬着小孩的衣服回来时,大家都感谢它,挽救了一个小生命。它每天都趴大门口,好像纠查队员,一一检视有没有闲杂人等要进入我们的大楼,因此许多人都叫它警卫“狗狗”!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5
小狗小狗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小动物。有的人熟悉胖乎乎的小猪,美丽的小鸟,还有勤劳的老黄牛,也有······而我,则喜欢可爱的小狗。
小黄狗有一身油光发亮的黄毛,这些毛就像紧紧包裹着小黄狗的“黄金战衣”,一张桃子形的黄脸,整天耷拉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只要地上出现了一丁点细小的声音,它都听得见,两只小黑“豆”炯炯有神,犹如两颗黑葡萄,一个尖尖的鼻子可灵敏啦!不管你在天涯海角,它都能不远万里的找到你,一张大嘴里面有两排锋利的牙齿,就连坚硬的骨头它也能咬得粉碎。
小黄狗可好玩了!记得有一天上午,我正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的品味着“呀土豆”薯条。小黄狗嗅到了这阵阵的香味,来到了我的身旁,见我手中拿着薯条,故意装着一副可怜的样子,我便将一块薯条抛向了它,它一口气就吃完了,还“汪汪”的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还有吗?我还要。”还真是得寸井尺!我又扔给了它三块薯条。他见到美食到手了,就像放出来的恶狼一样,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样子可真狼狈。吃完了,小黄狗还在不停地嗒嗒嘴,肯定还在回味刚才的味道呢!
这就是我熟悉的小黄狗,你说它可爱不?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6
暑假里,老爸带回来两只龙虾,我可喜欢了 。我把它们放在了一个盆子里,里面放点水,就这样,龙虾就有一个新家了。
呵!这龙虾长得真帅气:两个大钳子很威武,一见有人来,便竖起钳子,好像在说:“不许踏入我的领地半步!”在这同时,那弯弯的尾巴也会挺起。有时,我还会被吓一大跳。最精彩的便在它的腹部,那儿有一条条波浪线,漂亮极了。我轻轻挠它那儿,它的大钳就会左右挥舞,好像在哈哈大笑。
这龙虾不仅帅气,还很调皮呢!为什么说它调皮呢?因为它经常玩失踪。那天我放学回家,发现盆里只有一只龙虾了,我十分焦急,到处找了起来……最后我发现它在阳台上“散步”呢!第二天,我又发现少了一只龙虾,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决定星期六来“跟踪”龙虾。这一天,我躺在沙发上,观察着龙虾的动静。功夫不负有心人,龙虾最终还是有了动静,只见其中一只东瞧西看,似乎在看看有没有“可疑人物”,见没什么动静,就爬到了盆子边,让另一只龙虾踩在它背上,另一只似乎领会了,艰难地爬了上去:它先是双钳搭在下面龙虾的背上,然后撑了上去。就这样到了盆子的边缘。只听“啪嗒”一声,一只龙虾就顺利出逃,而另一只只好“坐井观天”了。
这就是两只又帅又调皮的龙虾!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7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它是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和妈妈送我的。 它长着两个耳朵两个又黑又大的眼睛,雪白的.毛,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小白”。 时间长了,“小白”和我有了感情,我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小白”特别的孤单。我一放学,刚上楼梯,“小白”就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我刚一开门,“小白”就跑了出来吓我一大跳。可是我不能直接和它一起玩,我还得写作业呢?我写了一会,“小白”就等不急了,就跑过来陪着我一起写,我写着,写着,“小白”就睡着了,等我写完作业了,“小白”也就睡醒了,我就和它一起玩,玩了一会,妈妈做的饭熟了,我该吃饭了,“小白”也该吃饭了,我喂“小白”一个骨头,吃完饭了,我和“小白”玩了一会皮球,我玩的满头大汗,“小白”却伸出舌头来,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去问妈妈,妈妈说:“狗的舌头在天热时总是伸出来,帮助散发体内的热量。这时候我非常的渴,”小白“也很渴,我先喂”小白“喝水它用两个前蹄把住水盆,慢慢的伸出舌头,轻轻的 舔着水,一点一点的喝着,我喂它喝完水了,我赶快端起桌子上的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妈妈说:”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我先把“小 白”哄睡觉了,它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我非常喜欢“小白”。
熟悉的我作文400字篇8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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