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都知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个人思想有着很大的帮助,心得体会是当下社会中记录我们个人收获最常见的文章,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篇1
价值观是人们心中的深层信念系统,核心价值观能否与时俱进,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体会。
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段话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既有当代的价值,更有传统的价值。国家只有通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才能向着富强的目标迈进,全面建成民主、文明、和谐小康社会;自由是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力,只有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不断推进自由的发展,才能让整个社会和人的创造力、活力真正迸发出来。平等、公正是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普遍自由的一种维护。法治是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障;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是促使公民不断发展向前的不竭动力。
党员干部既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又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又是社会的引领者、管理者,这种社会角色决定了党员的道德操守和追求既要同于群众,又要高于群众。党员干部必须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必须要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价值观念,外化为行为规范。
一、要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建设我们的灵魂工程、道德工程和精神家园。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倡导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干部思想面临多种观念的影响,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坚守我们的精神家园,就必须加强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大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二、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员干部要做四个方面的表率。一是做科学理论武装的表率。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通过自身行为推动社会共同理想的建立。三是做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表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党员干部要传承和弘扬好民族精神和时
代精神,自觉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四是做道德修养的表率。对党员干部而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模范。
三、在实践中加强对党员干部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要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表率,必须加强教育引导。一是要把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教育全过程。要把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党员教育的一条主线常抓不懈,使党员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二是创新教育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需要,改进教育方式,多采用互动式、谈心式、辩论式、沟通式等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理论的说服力、感召力和亲和力。三是做好内化转化工作。党员干部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熔铸在灵魂中,落实在行动上。只有这样,党员干部才能在时代变化中始终发挥自身的表率示范作用,心得体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体会》
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篇2
中央政法委决定xx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公安部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件大事。我个人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提高公安民警政治素质、队伍素质、业务素质,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就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权实际运作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因此,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当中,司法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公安执法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公安行政制度都蕴含着一种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过公安执法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公安民警在行使职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公安执法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职权来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公安改革的成败。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公安执法制度之内,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公安执法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公安执法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司法理念。下面我想谈一下对公平正义的粗浅的理解。
在百姓的眼里,公安民警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国家行政和刑事执法权的行使者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公安民警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就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和道德素质和较娴熟的业务能力。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需要建立相应的公安执法制度来作保障,同时还要求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现代司法理念,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公安民警要树立公正的理念才能够保证其所行使的职权不失公正性。因此,公正的理念应当成为每一位公安民警进行行使职权的精神和灵魂。公安干警应当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以公平促和谐,以稳定促和谐。如何做到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基础,所以说公安民警在办理案件活动中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法律的平等原则不能遵守,则法律将形同虚设,其应有的公平和正义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实现。如果公安民警在行使职权中具有超越法定职权的权力,就很有可能在正义的幌子下从事非法的活动。
所以公安民警在办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运用实体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在严格遵守实体法的同时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法办事,公安机关按照诉讼程序办理案件,本身就是实现法的公正价值的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程序才能保障行使职权的公正。只有按照公正的程序行使职权,才能实现行使职权的公正和程序的正义。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因此,我们每一名公安干警要珍惜这个机会,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现代的执法理念,扎实地履行好权利与义务,把公安工作的每一项职能落到实处,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
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篇3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发达的法律文化,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的思想文化基础和重要标志。
政法干警的法律意识体现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执法必严,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执法严格,这可分以下四个基本的要求,即正确、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正确,首先是指查清事实真相,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律,这是执法的中心内容;再次是指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合法,是指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则原则从事执法活动,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得贪赃枉法;执法过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结果要符合实体法的原则和精神。合理,是指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执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实际需要。公平公正,是指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同样的案件同样处理。
我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更要树立公平公正意识。“法贵于行,行重于正。”司法的公平公正是法治的永恒主题,是执法活动的灵魂和最高价值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途径和最后保障。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保护人民,只有坚持公平公正,才能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以实现和得到有效维护。这一点与执法为民是相辅相承的。因为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正确的价值观、执法观、利益观,才能在权与法错位、利与法倾斜、情与法倒置等矛盾和冲突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捍卫和维护法律尊严,真正做到不为权所迫,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扰,秉公执法。
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服务大局意识。邓小平同志强调:“考虑任何问题都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大局。”大局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破坏大局就是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性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虽然我现在还不是党员,但我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和含义,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在心,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党员。
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篇4
今年我院积极组织全院同志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人响应院里号召,认真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
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篇5
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有机会坐下来认真聆听学习专家讲座思考一些问题是很难得的,也是很必要的,特别是与教育有关的一些方针政策、规划纲要等。前段时间,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专题培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升了理论的理解力,也必然将影响到后续教育教学中的实践力。下面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专题轮训、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相关学习及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谈一些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理清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相关概念,让理解从表面走向深入;
通过学习,我知道,社会健康和谐发展,需要一种“共享”的价值体系认同,在中国,最适合的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
“富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价值观。“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价值观。“文明”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价值观, “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生态的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为社会和谐提供了制度前提和社会条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观。自由是人类的特性,也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原则,其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它既有中华文明的深厚根基,又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专题的理论学习,让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其本质内核“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教育是强国之基,创和谐社会、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教育责无旁贷、教育者应然的使命。理解,可以让日常教育行为的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
二、记住了“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针,促教育回归本质;“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是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20字工作方针。这是未来教育实施的指导方针。优先发展、促进公平,体现了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兼顾社会公平,这更多是国家层面的政策落实。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我更关注的是育人为本与提高质量。纲要指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切的教育。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教育以人为本,人是教育的起点,是目的,是教育的归宿。不是手段、更不是我们实现功利的工具。这就需要我们更多地思考教育的终极目标,让我们更多地更真实更真诚地思考我们的学生观与教学观。理解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以人为本,就需要真正让教育回归本真、回归本质。
三、打通了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之间的沟通瓶颈,让教育充满生命关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新课程改革这三者都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都强调以人为本,教育中就是“以生为本”,“以生为本”不再是一个理念或者口号,而成为了一个方针、一个指导性意见、一个核心价值体现,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必须认真地、创造性地实施,正因为此,教育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充满了生命关怀、人性光辉。《人民教育》最新一期上面有一篇文章,题目是“人——孩子——学生”,谈的就是学生观问题。我们面前的学生,他首先是一个人,是人,就要求我们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从而倡导人性和弘扬个性叶澜教授说:在一定意义上,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其次,他还是个孩子,不是“未长大的成人”,孩子有他自己成长的自然的一套规律体系,我们不能以爱、责任的名义用非道德的方式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出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也不能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树木的果实。第三,他是我们的学生。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学生就没有教师,是我们服务的对象,我们必须以道德的方式、尊重生命成长的秩序,为孩子的成长、成功进行激发、唤醒和有效的引领。
为了学生自由全面的发展,教育必须育人为本,教育必须充满生命关怀,这是教育者的责任与使命。
学社会主义史心得体会篇6
理念或者说观念,是人们的一种思维习惯。它对于一个人或一项事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正确的理念是成功的通道,错误的理念会使我们迷失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眼下,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公安工作以及司法工作,是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更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持社会能力的需要。
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是检察干部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日益积累形成的指导思想,观念和心态的总和。比如:检察机关提出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人为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对整个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就始终起着指导、支配和决定作用。
然而,作为检察职能具体承载者的检察人员,如何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呢?,笔者认为,首先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统领检查实践,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曾这样说:"在检察活动中,能力固然重要,没有本事,不懂法律,愿望再好也完不成法律监督任务。但是,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有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能力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挥,能力的提高才会有不尽的动力"。可见,执法理念是执法活动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目前,一些地方之所以不愿办案,不敢办案,工作力度不大,办案质量不高,一些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分不清私利与大义的界限,以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忘记执法为民的本职要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不是或不完全是工作能力问题,而关键是一些干警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
执法理念既然反映着执法人员思想修养,蕴含着执法人员的'觉悟,那么,反映执法理念的外在活动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阶段,检察机关究竟在执法理念上存在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呢。调查显示,一是重打击、轻保护的价值观;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观念;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执法观;四是重口供,轻证据的执法观念;五是以权谋私和官本位的权力观。六是暗箱操作的执法观念等。上述这些错误的执法理念虽表现形式各异,但都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公信度,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诚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去武装干警头脑。因为执法理念作为一种观念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也是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过去我们觉得正确的执法观念,随着时间的变迁,今天就不一定会适合。那么我们目前和今后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更新执法理念呢?有专家指出检察机关需要从以下十二个方面更新执法观念。一是从片面价值观向多元平衡的价值观转变,二是从权力本位的执法观向权利本位的执法观转变;三是从长官至上的执法观向法律至上的执法观转变;四是从局部本位的执法观向全局本位的执法转变;五是从武力斗争的执法观文明执法观转变;六是从暗箱操作的执法观向开放透明的执法观转变;七是从偏重实体的公正观向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公正观转变;八是从"有罪推定"的办案观向无罪推定的办案观转变;九是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变;十是从侦查中心的程序观向审判中心的程序观转变;十一是从依赖人证的证明观向重视科学证据的证明观转变;十二是从不计成本的办案观向注重效益的办案观转变。
笔者认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最根本的是要从思想上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好了,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就会进一步提高,现阶段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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