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后,职场人都需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对待工作总结的写作,一定要做到态度的端正,以下是总结了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1
近期,我站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关于工作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要求全体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响应,围绕主题,突出解决纪律作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前提与基础,人们只有遵守规矩,社会、个人才能更好地发展与进步。作为交通行业的普通一员,我们只有在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个人主观能动性才能得到发挥,个人的能力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展示。
宝虢凤收费站这次血的教训又一次给我们每个人敲响警钟。我们是让这次沉痛的教训作为一次提醒呢,还是从此就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切实加强安全认识,提高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我想,我们应该让这次警钟长鸣于耳,不断提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思想认识和正确的纪律观念,让纪律成就正确的行为,让行为成就美好的人生坐标。
通过这次整顿活动,我对自己提出以下要求:、
一、查思想,看是否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思想里是否还有得过且过的错误认识;
二、查学习,看看学习上还有那些差距,知识面还有那些空白,业务知识上还有哪些不足,有没有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的积极态度;
三、查工作,工作是不是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有没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的工作理念;
四、查纪律,看是否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和举止,有没有对自己放松工作纪律要求,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对现有的工作纪律是否都够严格遵守,坚持原则,求真务实;
五、查服务,作为窗口行业,经常和各种人员打交道,是否能够始终坚持做到微笑服务,文明服务,能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为交通行业树立良好形象。
这次活动的开展,使得我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我要把本次活动的精神认真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认真加强自身建设。在不断的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做到学有所想,学以致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本职,创新工作。
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2
一、抓认识提高,确保整顿有序开展
为确保这次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一是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唐志伟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纪检组长马春全面负责机关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进行安排部署,精心制定方案。按照州局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开展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在纪律整顿内容上重点解决机关干部组织观念淡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纪律松驰,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的问题;不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的问题;上班时间以处理业务为名,离岗办私事的问题;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的问题;工作日内非公务活动中午饮酒的问题。在作风整顿内容上重点解决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做人标准不高、办事拖拉等效率低下的问题;作风不扎实,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争强当先意识不强的问题;工作中不敢碰硬,回避矛盾的问题。三是召开动员会,全面深入动员。8月14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会,纪检组长马春宣读了州局的《开展全州住建系统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唐志伟作了最后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活动中来,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纪律观念,从现在做起,鼓足干劲,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学习教育,打牢整顿基础
纪律作风整顿的效果如何,学习教育是基础。在学习阶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学习内容、时间、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狠抓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局支部做到了集中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也就是计划定的集中学习时间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学习,就串到第二天进行;分散学习每名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二是制定考勤制度,确保不缺席。三是保证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条意见等规定和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
三、抓问题查找,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一是利用工作期间向各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征求他们在来往我局办理业务时的意见。二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干部职工之间、领导与普通干部之间、股室长与股室长之间交心、谈心,通过交流,每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查找到了本身在思想、纪律、作风和工作上的不足。
四、抓整改建制,巩固整顿成果
1、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一是按照要求,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二是对个人和组织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从现在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立说立行,见诸行动。
2、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通过这次全州住建系统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虽然通过这次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我局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次干部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些解决了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还有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弹。干部纪律作风还存在与当前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后,我局要始终如一绷紧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这根弦,继续把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做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集中整顿和平时督查一个样,以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精神面貌,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3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局系统内集中开展了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现将近一段时间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精心组织学习,统一思想。
我局按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局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进行了整体安排部署,把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形成了领导带头抓、带头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在时间、人员等方面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做到了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广泛收集意见,查找问题。
我局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征求市级领导、市直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对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1、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服务的少。
2、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进取心、上进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讲客观的多、讲主观的少。
3、工作纪律有所松弛,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4、干部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三、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
我局以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为契机,在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力求实现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服务人本化的目标,并结合我局实际,对政治理论学习、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修订和完善了一些具体整改措施。
(一)抓学习,强素质。一是坚持每周二的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分为政治理论,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_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市委政府各项决定的学习,分为每月一个专题,制定学习计划,还有业务知识的学习,要求不断体现行业的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研讨业务中的新问题,每月一项业务职能的培训;二是要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流、讨论、专题讲座等,检验学习成果;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有专用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干部每年不少于5000字。
(二)抓服务、树形象。一是要求高标准建设局领导班子,要求团结好、学习好、作风好、政绩好。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充分发挥每一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各科室要改变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体现服务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四是坚持信访接待制度,继续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抓创新、创佳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府十件实事工程抓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出特点、抓出特色;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执行十不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
局领导小组和局办公室加强了对活动的督查,促进了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将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列为重要督查内容。在确保政令畅通、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态度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我局制定并签订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把绩效考评与岗位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风评议等结合起来,定期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绩效、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议,确保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落到了实处,通过整改,全局上下团结一致,人心向上,个个争先创优,取得了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的实绩。
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4
根据党中央关于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嘉兴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大事,是一项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在传达学习五中全会精神时指出,要立足于人的现代化,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同志明确要求,要持续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更加有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纪委省监委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多次对嘉兴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嘉兴市委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和市委巡察,领导并推动查处一批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构建基层监督网络,推动监察监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坚决惩治微腐蝇贪,持续纠治不正之风,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2017年4月,嘉兴市监察委员会由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产生。作为红船起航地的监察机关,市监委始终坚定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治理民生领域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9件126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起。
(一)加强统筹引领,推动监察体系“固本强基”
一是织密网络强覆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基层监察对象达到8.2万人,较改革前增加3.6万人,针对监察监督在基层可能出现的真空地带,市监委树牢“一盘棋”思想,建立“市指导、县主抓、镇落实”的一体推进机制,高标准落实镇(街道)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于2018年7月实现县级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覆盖,2020年4月实现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72个镇(街道)共配备监察办主任72人,专职副主任59人,专职干部总数191名;设立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1151个,实现能设尽设,共有监察工作联络站人员5412人,聘任镇村两级监察信息员4536人。市县两级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县到镇进村入网格,全市72个镇(街道)均有1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指导、推动落实。全面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监察监督网络初步建成。
二是严格标准促规范。基层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是保证“家门口的监委”作用得以有效发挥的关键。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委研究制定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统一规范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报告、调查研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等制度,细化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流程,确保基层监察组织规范运转。统筹推进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谈话场所智慧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定秀洲、海盐为全市首批试点,打造动态化、可预警的自动留痕监管系统,确保基层监察监督动态可循。强化干部专职专用,在县级层面建立“业绩由上考核、线索上面管理、业务上面指导、审查片区合作”的“三上一合”机制,常态化做好案件协助审理,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审理,确保基层监察工作有据可依。
三是增进协作提质效。基层监察力量薄弱是制约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的瓶颈。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后,市监委通过建立跨镇的监察监督协作片区,实现了片区协作监督调查统一领导、统一行动,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社区)网格”一级协作机制,探索实行协作专班实体化运行,统筹调配基层监察力量,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建立“县级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相关室、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二级协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线索开展定期会商、联合处置。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实务培训、挂职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严格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程,提升镇(街道)监察干部监督执法能力。2018年以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自办案件数和处分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2020年首次实现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其中,平湖市已连续5年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2020年平均每个镇(街道)立案自办案件达4.5件。
(二)整合基层力量,实现监察监督“形神兼备”
一是压实镇街主责,构建责任链条。通过建立“清单制”、落实“报告制”、严格“问责制”,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推动责任从主要领导向班子成员传导,从市县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从上级单位向下属单位传递,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落实格局。推动镇街主体依托“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激励保障的制度机制,整合运用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监察信息员等监督力量,实现镇对村的零距离、全方位监督。海盐县通元镇构建镇村“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的“五位一体”闭环责任体系;西塘桥街道对原有村(社区)网格进行再划分,形成“信息员+联络员+网格长”的“小网格、大廉盟”监督体系。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共发现问题信息7515条,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督促部门履职,优化协同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治理机制,动态调整小微权力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压减权力寻租空间。督促组织、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履行业务主管职责,强化行业监督指导。探索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破除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障碍。近期,市监委从“小切口”入手,紧盯“大民生”,会同14家市级机关部门确定校外培训、电信诈骗、惠民殡葬、劳资纠纷、房地产、保健品等16个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同步公开部门职能处室电话,畅通“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查堵点、连断点、疏淤点,严查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是建设清廉村居,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和《关于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治理效能的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管理机制,推动清廉理念、清廉规则、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各方面全过程。2019年7月,在海宁市召开全市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市统筹、县主抓、镇直管、村执行的责任体系,通过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清廉村居”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海盐县推行村级财务网上监管,获评全国新时代清廉乡村建设优秀案例;平湖市推行“股份分红+善治积分”治理模式,获评省基层清廉建设十大经验创新提名奖。同时,全市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抓住信访举报处置这个切入点,对村级“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开展专项攻坚,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化解基层矛盾,2020年全市受理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检举控告数量同比下降27.3%。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
一是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村级决策、村级工程、村级资产、村级服务,构建覆盖微权力、微工程、微资产、微服务的廉政“防护网”和“监督网”,强化基层监督提升治理水平。各县(市、区)定期选取村情复杂、“三资”体量大、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县(市、区)监委提级监督对象,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微权力”运行。嘉善县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云管家平台”,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通过消除“微工程”监管盲区打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海宁市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中心,对账务处理、经营出租合同等4方面10项“微资产”管理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实时督促整改。桐乡市开展“你点单,我监督”专项监督活动,围绕便民事项办理、奖补资金发放、政策法规咨询等村级“微服务”落实情况,做到监督内容群众决定、监督过程群众参与、监督结果群众评判。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聚焦教育、环保、建设、扶贫等领域,回应“热点”、纾解“痛点”、打通“堵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我市部分初中学校平板电脑应用问题,组建专项调查组围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信息化工作履职情况和“平板教学”利益输送问题开展调查,对存在敷衍应付群众、行业监管缺位等问题的3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并督促各县(市、区)清退平板相关费用7134.53万元;聚焦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重点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2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排摸起底问题线索53条,问责追究2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1亿元;制定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县镇三级联动走访低收入农户16636户,查看扶贫资金项目1909个,督促主管部门纠正违规发放补贴1004人,取消违规认定的581户低保家庭资格。
三是紧盯作风问题开展系列纠治。聚焦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一项项监督的开展、一次次问题的整顿、一个个案件的查办,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2017年以来,全市共对290名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起。向疫情防控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亮剑,开展靶向监督、全程纠偏、精准问责,及时防范纠治“表格抗疫”“数据抗疫”、多头报送等形式主义顽疾。向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亮剑,严厉整治数字“注水”、数字出政绩、瞒报虚报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319次,问责追究16人。向公职人员涉及“一户多宅”及违建等问题亮剑,桐乡市监委对公职人员涉及违建和“一户多宅”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推动涉及违法建设的710户实现100%拆除,对22名涉及违建不如实报告的公职人员以及17家履责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四)坚持问题导向,整肃群众身边“微腐蝇贪”
一是严纠基层“吃喝风”。常态化开展面上检查,严查“酒局牌局”、违规吃请、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片区协查”,组建联合检查组,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跨区域合作模式,严查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等问题;实施“禁酒驾反醉驾”行动,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健全通报抄告机制,对“酒驾醉驾”案件中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实施倒查,全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数连续2年下降;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对占用公共资源的会所问题进行“回头看”,全市共排摸经营性场所463家、非经营性场所17家,发现疑似场所16家,关停整顿5家。
二是严查基层“微腐败”。持续惩治“蚁腐蝇贪”,紧盯土地征收流转、惠农政策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坚持“年年有谋划、年年有重点”,深挖严查基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组织开展农村基层“通报一批‘微腐败’典型案例”“深化一批关键领域作风巡查”“列出一批廉洁问题清单”“进行一次基层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发现问题1001个,问责追责基层干部34人,对1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2019年,深化农村基层“十个一”系列活动,对21个村开展农村审计巡查,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5起159人。2020年,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检查,累计收回欠款1779笔,涉及金额1.1亿元。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镇村干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40起706人。
三是严办基层“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打伞破网”,深挖细查基层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集中力量深挖彻查欺压群众、强揽工程、破坏选举等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实行联点包案制度,对案情复杂的实行提级办理,市监委重点对22件省级挂牌督办黑恶案件的推进情况及“一案三查”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落实通报、会商、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同步对接介入等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同频共振,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快速查处机制落地落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对19件涉黑案件、61件涉恶集团案件介入核查,共累计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42人,其中涉黑涉恶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132人。
(五)注重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一是法治保障更有力,强化不敢的震慑。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全要素规范使用“12+3”种监察措施。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监察、审判等机关的联系沟通,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审判及协调衔接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留置场所智慧管理全国试点建设,建立了“智慧看护”“办案指挥”“安全监督”和“后勤保障”的“一网四平台”管理模式,建成留置场所指挥研判中心。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安全应急演练,确保“零事故”。
二是自治基础更稳固,扎牢不能的笼子。充分发挥“三治融合”发源地的先发优势,厘清权力清单、履职清单,发挥村民参与、基层自治的力量,明确基层权力事项、责任主体、运行流程。用好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和法治约束,使监察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桐乡市坚持“百姓事百姓议”,依托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五议两公开”,运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使村民不仅能看得到,更能看得懂、看得透,防范“一肩挑”变“一言堂”。同时,严明村(社区)组织换届“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开展选风选纪定期督查和候选人资格联审,2020年全市村社组织换届期间,快查快办涉及换届的信访反映42件次,处理10人,澄清9人。
三是德治引领更凸显,增强不想的自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把清廉文化与德治建设紧密融合,使廉洁自律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堤坝。2017年以来,市监委先后编印了十八大以来、十九大以来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摄制了《初心丢了》《“微腐败”的大危害》《一念之欲 千里之溃》等警示教育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纪法解读专栏,推动以案警醒;深入挖掘和展示本地清廉文化,编印《嘉兴清廉文化地图活页册》,推出清廉嘉兴印象片及嘉兴清廉人物系列动漫片,编印出版《追寻·记忆里的家规故事》《嘉兴历代清廉人物故事“廉”环画》等书籍,举办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展、中国·秀洲廉政农民画大赛、“南湖红船杯”全国清廉诗歌征文大赛等赛事活动,推动以文化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17年以来,全市共有88人主动向监察机关说清问题。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省监委、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县两级监委和农业农村、教育、卫生、住建、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监察、法院等职能单位的齐心协力,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建立健全国家监察体系的根本保障和政治遵循。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其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两个维护”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统筹各方力量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导向,也是做好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只有把群众利益与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秉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才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新时代要实现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要把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到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凡事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调查、依法处置,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落实到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去,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习甚深、屡禁不止,开展专项整治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准确把握“稳”与“进”的关系,注重坚定与稳妥的有机统一,推动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既要在实践工作中把握规律,精准施策,又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坚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抓反复、反复抓”,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做到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
五是必须坚持发挥嘉兴优势推进治理工作。嘉兴是革命红船起航地,又是全省乃至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最均衡的地方,全域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1年2月2日,袁家军同志在参加嘉兴市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时强调:“嘉兴有独特的优势,又在独特的节点上,是最佳窗口,不要丧失这个机会”。因此,必须结合嘉兴实际,充分发挥嘉兴城乡发展均衡,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势和特点,始终秉持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对标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目标要求,与时俱进推动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举措、方式方法创新,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助力打造均衡富庶城乡融合发展的典范,为打造“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多的嘉兴实践、嘉兴经验。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一些领域群众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数量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民生领域问题积弊仍存。群众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征迁安置和房地产销售等重点民生领域问题的反映依然集中,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电信网络诈骗多发、房地产销售不规范、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关注度较高。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尚有落差。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虽然近年来不断强化“四责协同”,各地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职能部门仍然存在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主动发挥行风监管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有的派驻监察和镇村监察干部存在“多栽花少挑刺”的思想,顾虑多、压力大、动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治理体制机制亟待加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综合治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缺乏主动意识,消极等待,推一步动一步;有的缺乏系统思维,把握政策不精准,搞“一刀切式”落实,方法简单粗糙;有的缺乏创新思维,习惯于传统路径和惯性思维,运用大数据动态监测、数字赋能监督的能力还不够强,探索还不够多。
四是基层规范履职犹存短板。基层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国家惠民富民政策能否落地。从历年查处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管理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有的甚至把公权当成私器;一些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损共肥私,有的甚至贪污侵占集体资财和补助资金,特别是换届后村(社区)主职干部实行了“一肩挑”,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又面临着新情况和新特点。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表现多样、成因复杂,既有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也涉及基层治理水平、利益分配调整、法规制度缺失等深层次原因。当前整治工作正处于从面上纠正到深入治理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就监察机关而言,主要是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特别是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更高标准做深做实治理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督”推进系统治理。市监委将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精准性落实、清单式管理、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主动适应村(社区)换届后“一肩挑”和任期变化对基层权力运行带来的变革,扎实推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推动基层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加快构建党内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体系,确保一把手思想“不跑偏”,行为“不越轨”,精力“不分散”。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化”强化依法履职。市监委将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提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处置机制、衔接机制、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干部的警示教育,定期对民生行业进行廉政风险分析评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纪法思维、制度意识,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精准把握政策、纪律和法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续提高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建设“智慧监察”,以“一张网”做实精密智控。市监委将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的有效途径,选取农经、民政等部门为试点,在原有业务操作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再造、嵌入监督模块、抓取信息数据,加快数据信息整合,推动实现信息面上共享、过程全域监督、工作网格落实,将信息技术贯穿于监察监督中,构建多因素分析模型,进行监督数据的碰撞与融合分析,实现“技术+监督”的融会贯通、有效促进。持续完善集体“三资”监测预警平台、小微工程全周期平台、“码上通情”“云晴”“云哨”等公权力监督平台等数字化项目,找准日常监督中的“扣分点”,加强工作的“薄弱项”,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切实提高基层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全面打响示范品牌,以“金名片”推动点面共进。市监委将持续巩固清廉建设成果,通过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不断扩大清廉品牌影响力和覆盖面。在2020年市县联动创建的“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基础上,放大“三治融合”“村务e阳光”平台、“清廉村居指数”测评、“你点单,我监督”等清廉建设品牌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探索实践中不断总结做法、提炼经验,着力打造“清廉村居”建设的嘉兴样本。同时,秉持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集体“三资”、土地住房、征迁安置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将清廉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点面共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五)持续深化队伍建设,以“零距离”提升治理效能。市监委将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四个意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做到政治过硬。强化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建立健全“跟班实战”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做到能力过硬。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监督“探头”架设到监督执法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和严查“灯下黑”,做到作风过硬。在推进基层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把“学思践悟行”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建立“零距离”服务机制。开展“三多”信访件攻坚清淤,树牢为民情怀,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推动惠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深化走访服务活动,主动收集反馈民情信息,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嘉兴建设“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实现蝶变跃升、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5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淳化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淳组发151号)要求,结合《淳化县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7+1”整改方案》(淳字(2020)45号)精神,现将我区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
我们把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于8月28日召开了我区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习计划,要求在这一阶段要着力抓好思想认识、专题学习和交流讨论。
二、认真学习,开展讨论
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扎实做好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请示精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通过学习,大家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章立制,以案促改
结合前期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完善和细化了我区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特别是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干部作风问题,坚决杜绝慵懒散漫虚、“四风”等问题发生。
四、查摆问题,制定台账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自己查、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扎扎实实查摆问题,制定了新区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规定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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