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中,我们使用到申请书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了,在申请书写好之后,我们一定要对它进行一个全面细致的检查,下面是总结了小编为您分享的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x律师
单位:xxxx律师事务??
地址:xxxx写字楼xxxx座xxxx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x委托和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x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xxxx的辩护人。申请贵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关键证人高xx出庭作证。(姓名:xxxxxx,性别:xxxx,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址:xxxx号楼x室。电话:x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对本案依法作了调查,会见了被告人xxxx,并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申请人发现案卷材料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中只有xxxx的言词证据,申请人认为其证言和辨认笔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关键证据,是本案的孤证,其无法与其他证据佐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第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据此,我们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免遭错误的刑事追诉和判决。
xxxx人民法院
xxxx律师事务??
律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2
章丘市人民法院:
xx申请追加我作为xxxx等四原告诉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共同被告,我业已收悉贵院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及20xx年xx月xx日9:00的开庭传票。为了查明案情,还原事实真相,我申请xxxx、xxxx二人届时出庭作证,以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敬请准许。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3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xx诉张xx、赵xx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x的委托代理人赵xx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xx支行个贷部xxx经理处审查,xx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xx从支行个贷部xx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xxx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xx强行取走。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证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2.申请证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一案,贵委已经受理。由于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了解本案的有关事实,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请,恳请予准许!
__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5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河南银谷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利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6
申请人:xxx
通讯地址:xxx
电话:xxx手机:xxx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系“xxx与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能证明上诉人xxx与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x厂的机器设施作价xxx万元,由xxx支付xxx万元给xxx,xxx享有该厂其中xxx股份,xxx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支付了xxx万元款项给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证人申请出庭的申请书篇7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最普遍采用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民诉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总是在开庭后,法庭调查中口头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说明
证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况下,法官为了查清事实都会予以许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在举证期届满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何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可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仅要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而且应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样证人出庭作证才能规范化。
其次,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第54条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应当制作协商举证期限笔录,但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主审法官应当考虑3个月的办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情形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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