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感受书籍中情感和情节的魅力,一个优质的读后感能够准确地传达书籍的核心思想,引发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总结了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1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2
我静静执笔,有幸临于长江水岸,沐得千年春晖,更可听的吾天朝大国千百骚客于一脉山水间浅唱低吟,悠悠成韵。由是感激民族恩德,在感恩中成长。我感恩那山水民族的血脉由一河一江间流淌,于群山峻岭间生息,千百年繁衍在广袤的高原和大地。
我仰视唐古拉山的白雪皑皑,那雪顶的阳光是牧民千年的期盼,在那凝结着亘古不变的冻雪的阳光中,我感恩着高原的宽广和天空的蔚蓝,不断成长;我谛听壶口水声如雷,浊浪排空,白练腾于天宇,金蛇翔于苍穹。浪口浪尖的一声声船夫号子,岸边岸间的飞索横渡,是黄土高原住民声遏千年的回响,在这气势宏大,震人心脾的怒吼中,我随着汗水和风声成长……我为这山迷醉,不是这山,怎有民族脊梁的挺直;
我为这水流连,不是这水,怎有这血脉绵延悠悠的青!滋养一方水土,恩泽一方百姓,我怎能不为这山水,感恩!我感恩那文化民族的精神由一纸一笔中铭记,于墨染砚台间传承。敦煌壁画的飞天,平遥古城的石墙,三星堆前的石像,都江堰前李冰凝视江水分流的坚定的眼神,他们无一不在大地上代代相传着民族文化的凝练,
以不变的气度和神韵感染着脚下的人民,让他们所恩泽的人民在浓郁的文化气息中成长。在我的身旁,李白高歌踏过:“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杜甫沉声踱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更有辛弃疾“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和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呐喊。他们的气势,他们的脊梁,让子孙在走过这曾经的断垣残阳时不停地回想!不是这千百年由民族流传的浅唱低吟,怎有那凝聚在方块象形文字间的挺拔有力的文脉,让我得以观摩,
得以膜拜,得以仰望!我如何又能不感恩这文化,感恩我可以沉浸在这穿越悠悠千古的文字中体味辛酸冷暖,不断自省笃行?我愿怀着一颗感恩这一脉相承下来的文化的心,在反复的体会中,成长!我感恩那力量沐浴我的春晖,见证了尧舜间禅让的绵延的力量;包容我的大地,目睹了商鞅口辩群雄的变革的力量;更有那滋养我的江水,谛听了辛亥武昌枪三响,振聋发聩,雄鸡高亢的觉醒的力量。苍茫大地,民族的山水文化在此传承,早已不再是谁主沉浮的问题,而是青山青,绿水长,无数的人与事在历史中变幻,
构成了一股不是政体和炮火能够磨灭的力量。这力量使人们发现,使人们不再彷徨,这力量使人们在迷茫中探索着成长。在成长中,即使东三省的大门被炮火撬开,可哪怕荼毒十数年,那人们的歌声,那坚毅的眼神,依然徘徊在松花江上;在成长中,东南角的宝岛,虽只因政见不同而暂隔,但也只是暂隔,阿里山下繁衍生息的人们的骨子里,依然凝聚着中华民族的脊梁。那人啊,你在民族的里徜徉,只因民族是你成长的故乡;
那事呵,穿越狼烟拨开浮云,推陈出新,却也总抹不掉民族的字样。因为你与我,不论身份、爱好、身处何地,组成了一股名为民族的力量,这力量使我们哪怕笼罩在阴云下再久再长,也总有一天会刺破暗黑露出光芒。我如何能不感恩,感恩这力量塑造了我们,感恩这力量让我得以即使远在他乡,也不会忘记在那东方,有着我梦想中的,故乡!
在感动中,我已然逐渐成长,我执笔于古运河畔,心中澎湃,感恩那民族的千年神韵浸润了我。我想,如果民族是林,民族是晖,我就像是一棵仅能对着太阳膜拜的小草……即使民族的千年滋养之恩难报,那我就去感恩,去尽力在民族的山川江河间,在民族的文化力量间成长!谨以此文纪念并感恩超越国界的中华民族,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3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4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它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伟大作品,此书是在封建社会晚期,清朝中期完成的作品,该书对封建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且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今天读后感大全和大家分享各种红楼梦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5
这天,我最后把亮剑看完了,有两个人令我个性敬佩,就是李云龙和魏大勇。
李云龙是一个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魏大勇是一个武林高手双手使枪百发百中。他以前在少林寺习武多年功夫了得。所以他的外号就是和尚。
有一次,李云龙带着和尚与友军晋绥军358团团长楚云飞及他的警卫连连长孙铭参加日本宪兵队队长平田一郎的生日宴会。宴会上,正在平田一郎大吹大擂的时候,李云龙与和尚便风卷云残地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他们这样的吃喝动作被平田一郎发现了,于是恶狠狠地骂道:“八嘎!”虽然和尚听不懂日语,但和小鬼子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也明白是骂人的话。除了李云龙,几乎没人敢骂和尚,他一听便火了,一掌击向平田一郎的胸部,把他的肋骨击地粉碎,口中的鲜血喷地一尺多高。敌人顿时大乱。就在此时,李云龙四人闪电般地拔出驳壳枪,八只枪喷出怒火,像一把铁扫帚把鬼子扫倒一片。这次日本鬼子吃了大亏,守备队、宪兵队、皇协军队、便衣队等军官全部击毙,无一幸免……
从书中我进一步明白,我们此刻的大好时光是无数的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加倍地珍惜,去爱护时间。
“剑客与高手狭路相逢,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又该做出怎样的举动?是转身逃遁还是跪地求饶?剑客最终的选择是,明知不敌,也要宝剑出鞘,毅然亮剑。”这句话从看过《亮剑》之后,久久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两强相遇勇者胜!
弱旅遇强敌,勇往直前,虽败犹荣!
这就是《亮剑》告诉我们的中国军人的精神!
中国军人之李云龙——
李云龙是《亮剑》的主人公,这个看起来没文化的会骂粗口的人,也是告诉我们什么是亮剑精神的人。正是这个没文化的粗人让我们感受到被吸引的魅力。这个典型的革命军人形象通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炮轰金门、文化大革命等每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逐一展现。人物在爱国精神、铁血丹心、人世常情、斗智斗勇、友情、爱情等等的描述中变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英雄本色始终不改。整篇小说的描写,都在让我们知道先辈的浴血奋战、保家卫国和忘我牺牲。李云龙是无数革命先辈中的一个代表,那些人中也有无数个如李云龙般的英雄,对国家、对民族、对反抗侵略有着无比的忠诚。其作为人本身存在的一些小毛病不仅不让人反感,反而更觉得亲切,更觉得与群众贴近,就是一个大大咧咧、视死如归、有大将风度的英雄。
这样的英雄,被日本鬼子抓走新婚妻子,为了顾全大局能把眼泪咽进肚子里眼看着妻亡于自己的火炮之下;这样的英雄,身中十多个弹片能岿然不倒;这样的英雄,打了无数胜仗,却不恃功而骄;这样的英雄,在文革的特殊时期里,用一个军人最体面的死法表达了抗争和忠诚。身躯倒下了,倒下的一瞬间,凝固的是铮铮铁骨和凛然傲气。
即使倒下,也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他做到了。
亮剑的精神!
?亮剑精神》读后感550字
我再次读了《亮剑精神》这本书,看了一个章节:提高你的核心竞争力——千方百计更换武器装备。打仗不但要有亮剑精神,还要靠手中的利剑——武器装备。在竞争激烈的今天,一个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员工来说,同样要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来不断适应企业进步的需要。
核心竞争力是多么的重要,我想到了近期中兴通讯被美国制裁事件,我们会因美国人卡中兴的脖子,将导致8万名员工失业,后续影响还在进行中,这关键在那儿?读后感.我们没有芯片高端技术,靠美国来发展我们的高新产业,没有核心竞争力,这是多么的'可怕。一个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处处会受到打击,如果我们国家没有核心武器装备,会怎么,会处处挨打的。
我们车间的设备开始步入衰退阶段,我们怎么去保证设备的可靠呢?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力度进行创新,进行不断改善,完善我们手中的枪,我们在不断改善创新过程中,安全工艺质量各方面都能走在前面,这样我们涂装二车间就有了核心竞争力。
在不断创新过程中,我深深感到技术的重要性,改善就是要不断完善与创新。掌握不了先进的技术,也就很难有好的创新,无法有好的点子。《ai汽车制造业》杂志中我看到了先进的技术,工业4.0概念,涂装装备技术进步等,我感觉到我们的装备还是较为落后的。作为一名技术人员,知识就是手中的武器。后续要加大力度学习新的技术,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6
在斯科耐省南部的一个小农庄里,有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名叫:尼尔斯。他瘦瘦高高的,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他整天调皮捣蛋,让他的父母十分头疼。
一个星期天早晨,他的爸爸妈妈要去教堂,让尼尔斯在家读几页叫:《福音书》等他们回来要考考他。他念了一会儿就睡着了,他起来后就看见了小精灵,准备捉弄一下小精灵,小精灵为了报复他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巴掌大的小人。然后他就跟着大雁一起旅行了。
我们不能学尼尔斯这种做法,更不能捉弄别人,否则就会得到报应的。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7
死神的脚步越来越近,原本的蹒跚,变得快步如飞。肉体的折磨,信念依旧坚定,与死亡抗争。一颗燃烧生命之火的心跳动着,那是胜利者的奖品……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寒风夹着雪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对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对生命的热爱取得了胜利,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靳以的猫的读后感200字篇8
我们学了《鲁滨逊漂流记》这篇课文以后,我受益匪浅。今天,我又读了《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着,使我对鲁滨逊有了更详细的了解。
这篇课文通过记叙有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大风,他被大浪冲到了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上。他在这个荒岛上克服重重困难生活了二十八年,最后回到了英国的故事,表现了他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坚强、监危不惧、勇敢乐观和强烈的求生精神。
我从“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因此到过世界上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这名话中体会到了鲁滨逊真是一位勇敢的.人,正是因为他碰到过许多危险仍然无所畏惧,所以他才有可能在荒岛上待了二十八年。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想:鲁滨逊真勇敢,他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坚强、监危不惧、勇敢乐观,他遇到了那么大的困难都不会退缩,而我们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我们应该向鲁滨逊学习,敢于战胜困难,学会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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