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可以提供客观、可验证的信息,减少主观偏见,增加对决策的信任度,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文字记录,是推行一项计划的书面说明,下面是总结了小编为您分享的城乡调研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城乡调研报告篇1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升城乡低保规范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调查等形式深入全县各乡(镇)就全县城乡居民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分别于19xx年和20xx年启动实施,由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救助局具体实施管理,共有5名工作人员,各乡(镇)配备1-2名兼职人员。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低保保障救助体系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格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在册城乡低保x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x户x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x万元;至20xx年7月底在册城乡低保x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x户x人),城镇低保标准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补差x元,农村低保标准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补差x元,1—7月累计发放低保金x万元,并为在册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医保,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按人均330元购买了重大疾病补充保险。
二、主要做法
1、出台了低保工作相关制度。为规范管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先后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排查上报城乡低保等五类民政对象死亡情况的通知》、《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xx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2、健全了低保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财政、民政、监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城乡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度。三是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极大限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四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成立由村民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乡镇驻村干部等组成的村(居)委会评议小组,及时就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对申请家庭开展民主评议。五是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全县131个村(居)委会建立了低保长期公示栏,公示村(居)委会低保对象名单及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六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全县11个乡镇(场)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七是建立保障资金监管机制,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设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3、健立了有效衔接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台账比对。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与低保对象进行系统比对,摸清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具体情况,至目前止,经比对确定,在全县738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788人纳入保障范围,其中五保对象407人。二是实行应保尽保。结合低保的专项治理,在全县各乡镇对农村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名单为依据,把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整户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发至乡镇,要求乡镇作为重点,逐户上门核查,主动发现主动受理,实行应保尽保。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人员台账比对、救助和扶贫政策衔接等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把新增低保名单函告扶贫办,建议由扶贫办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同时,以扶贫办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把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把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则退、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四是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特别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应急补充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扶贫中的托底作用。
4、加强了低保动态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在保人员的年审与半年审工作;二是建立民政五类人员死亡情况月报制。三是建立健全在保对象动态管理台账,对进出低保的人员及时更新;四是建立低保减退制,对生活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低保。20xx年1-7月,动态调整城乡低保341户1067人,其中清退155户274人。
5、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按照省市要求,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xx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从20xx年6月10至8月31日,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政策保”问题要坚决纠正。20xx年全县退出了政策保128户,全年退出城乡低保x户x人。
6、加大了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制作宣传册及宣传页下发各乡镇;在县民政局、乡镇、村(居)委会显眼的地方制作了政策宣传栏;在服务窗口放置宣传资料,发放给前来办事的群众,结合县“一号大调研”20xx年印发了社会救助指南5000份,用于宣传低保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多数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全面,甚至有的对政策理解出现一定偏差;随着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化,以及国家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在扶贫攻坚工作与低保工作相衔接时,群众对新规定、新政策、新标准的学习教育和接受有偏差;同时由于缺乏激励低保对象自食其力的有效机制,部份低保对象对低保产生依赖思想,就业意识淡薄,甚至有的人产生了以争取低保为荣、享受低保为荣的不良心态;“等着吃低保、争着吃低保”的现象依然存在。
2、扶贫对象精准认定难。在受理低保等社会保障救助业务时,由于核查平台仅限于江西范围内,且进驻平台,提供信息共享的单位有限,核查出来的信息不全面,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导致无法精准认定;
3、申请程序复杂繁琐。低保从申请到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等需要十几步程序,并且程序复杂繁琐,需要的材料较多,而能享受低保政策的人群往往文化程度不高,部分肢体残疾,难以独立完成,造成部分困难群众难以及时得到保障,群众反映强烈。
4、低保与扶贫衔接不到位。由于两项制度对对象的认定有区别,部分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不理解,少数村干部主观上认识不到位,造成事实上部分扶贫家庭不能整户纳入低保,整户保比例偏低,一户保一人现象各乡镇仍普遍存在,户均保障比例为1.75人,常补对象594户937人,只有11.56%,离省市目标有较大差距。对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把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退出低保,工作难度仍很大。
5、民政基层基础薄弱。乡镇民政所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乡镇党委为不影响干部成长,往往不会安排优秀的年轻干部专职从事民政工作,造成工作人员整体偏少,年龄偏大,换岗频繁,工作得不到及时衔接,造成群众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影响了民政政策保障作用的发挥。
四、意见和建议:
1、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民政部门要把低保有关政策编印成册,同时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多种形式及时进行有声有色的广泛宣传;要对全县各级低保保障工作人员就低保扶贫政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能尽责的专业低保保障队伍,做到民政低保干部人人懂政策、个个是行家,政策宣传有的放矢,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形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2、把握政策,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核实、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构筑完整的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公安、社保、房产、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开展贫困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变化情况,定期开展低保对象清理工作,全面清退“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错保”“漏保”。真正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国家低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简化程序,严格落实低保政策。灵活掌握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简化审核程序。对已出台的政策,要分别制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从部门责任、对象锁定、资金整合、操作规程、兑现拨付上进行简化完善,确保已出台政策落地,让低保户受益。
4、严明纪律,建立低保保障责任体系。各责任部门应将低保保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 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启动低保工作问责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管理,防止违纪违规和政策执行不力现象发生。通过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工作中,使干部作风更扎实,工作成效更显著。
5、充实人员,筑牢民政基层队伍。基层民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务繁杂,而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专职民政干部少、年龄大、待遇低、队伍极不稳定,直接影响了民政保障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县、乡两级政府应引起重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待遇,招聘文化高、懂电脑、肯吃苦、不嫌烦的年轻人充实民政队伍,筑牢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城乡调研报告篇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xx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xx年,xx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xx,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xx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xx年,xx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xx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
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xx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
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快了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风气,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县自xx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这项工作从去年进展明显加快,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和低保资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经过两次提标以后有明显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一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目前,xx县民政局低保股编制只有1人,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无法到位。随着xx县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从xx年开始,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重点是第三类对象。要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又可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争取加强城乡低保机构建设。一是要加强县民政局低保工作机构。今年xx县将按州民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下半年成立县社会救助局,编制人员争取5-7人。二是争取乡镇组建城乡低保工作站,聘请低保工作员2-3人。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给每个乡镇解决1-2个公益服务岗位,用于缓解低保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三)进一步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城乡调研报告篇3
为了助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建成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吴继业副主任的带领下,于5月底至6月上旬,对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到沿82省道一级供水管线,头陀镇、北洋镇二级供水管线,北洋镇村民用户三级管线等地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区府办、住建局、自来水公司、财政局、发改局等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根据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将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工程,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xx年,为有效解决我区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供水问题,区委、区政府按照城乡统一供水“同网同质同价”的原则,启动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项目实施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整合全区供水资源,努力筹措建设资金,积极稳妥推进工程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取得较快进展。
(一)高度重视规划设计,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把改善民生摆在重要位置,把城乡一体化供水和城乡饮用水安全列入本区域的重点工作,努力使建设成果更好地体现在增进百姓福祉上。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既是我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又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20xx年市对区考核项目。我区编制了《黄岩区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规划》。制订出台了“村级供水管线经费补助政策”,明确了补助标准与界限,有序推进供水二、三级管线“进村入户”建设。截至20xx年底,我区总计投入三级管线补助资金1800万元,累计新建通水78个村,受益人口约10万人。
(二)积极推进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不断扩大。我区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大幅度提高供水能力,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城乡一体化工程规模为日供水能力25万吨,总投资32035万元。供水一级管网铺设西至潮济、茅畬,南至院桥、沙埠,东至江口上辇,北至火车场站,至20xx年底,一、二级供水主干管线全部完成铺设并顺利通水,基本实现长潭水库库区以下平原片全部乡镇街道一体化供水干管到位。各项工程均已取得较快进展,完成供水管线长度为255公里,其中一、二线管网140公里和三级管网115公里。实际完成投资21574万元,其中一、二级管网18484万元、三级管网20xx万元和江口水厂工艺改造993万元,20xx年,我区计划建设一、二级管线15公里。天元路、82省道复线、黄长复线等供水管线工程正随道路建设扎实推进。
(三)加快改造供水管网,供水安全得到改善。自20xx年开始,黄岩区投资1300万元,为25个小区实施了“黄水改造”,管网改造长度31250米,通过三年的努力,改造任务基本完成,让13000余户居民喝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同时,我区认真吸取一期供水工程原水管破损事故的教训,已启动实施多库联动的多水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城乡群众提供长时间的安全用水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建设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供水管网建设线长面宽,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工程建设推进难度很大。一是资金因素制约严重。三级管线“进村入户”改造经费以政府补助和村集体、居民自筹相结合,一些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村受资金因素制约,以及水价等因素,三级管线“进村入户”进度迟缓。二是政策处理难度较大。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协调的政策处理问题,利益交织繁杂,有效协调处置阻力较大。
(二)饮用水安全有待进一步保障。一是部分水管锈蚀漏损,造成自来水二次污染。二是库区水源质量有待进一步得到提高,库区水质保护仍任重道远。三是澄江、头陀、北洋等乡镇街道仍然以各自的乡镇水厂供水为主,这些乡镇水厂制水工艺简单,供水安全性较差。
(三)部分群众对供水一体化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一些农村群众传统的饮用水观念根深蒂固,乡村存在“有水不接、通而不用”的现象。一是受管线倒接的影响,部分乡镇水费比城区高,部分消费能力弱的农民用水积极性很低,甚至水已通至村口也不愿接入。二是部分群众出于用水成本因素考虑,接入户相对较少,用水量则更少,多数是将自来水作为备用水源,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三是存在拖欠水费现象,累计欠费1464.72万元。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
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继续抓好工程建设,保障供水质量,完善管理服务,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
(一)抓统筹,加快工程建设。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注重支持协调,为推动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立足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规划,坚持“点、线、面”协调发展原则,保质保量加快供排水设施建设,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向乡镇延伸,努力实现城乡一体供水。二是严格落实政策处理“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处各方利益,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做细做实政策处理事项,有效减少施工障碍,加快三级管网“进村入户”改造步伐。三是要筹集管理好资金,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分级负责”的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以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稳保障,确保饮用水安全。一是要高度重视长潭库区的生态环境和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加快建立合理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基金,出台扶持水源保护区人民增收致富的优惠政策,支持水源保护区人民群众发展非污染性生产。二是着手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消除单一水源供水的安全隐患,保障用水安全。三是切实加强水质监测和检测。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和水量、水质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村镇供水水质的检测网络,加强水质的监测工作。检测的结果应定期向公众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强服务,节约保护水资源。自来水公司既是自主经营的企业,又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因此要兼顾管理与服务,提升供水能力,确保用水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饮用水安全宣传为导向,以水质科普知识宣传为切入点,广泛运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知识,提高群众饮用水安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二是建议区政府专题研究用水户拖欠水费问题,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推动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是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对制、供水过程的技术管理和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使城乡居民真正饮上“放心水”。
城乡调研报告篇4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党和国家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最大关怀,是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按家庭人均纯收入来计算评定,而在现阶段城乡群众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各项开支基本上是又无法测算准确的,因而在具体评定操作过程中,基本上是凭社会印象而确定,加上国家对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各项补助不断增加,各项政策优惠不断加强,所以,现在的“低保”成了唐僧肉,人人都垂涎,个个都想吃,基层干部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人找他要低保。所以,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工作成了当前城镇农村工作的一大难题。
在低保对象的评定程序上,现在的实施操作是由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按照上级指导的控制比例研究拟定后,再召开代表会评定,乡镇评定小组审核后,上报市低保局审批发放保障金。其间伴随三次公示。但是,由于农户在申请中所填收入基本上都打了折扣,村委会和村代表会也无法准确掌握农户的经济收入,代表在评定过程中,也因顾及乡里乡亲,亲戚朋友的关系,往往是吆喝通过,乡镇评审组也安排不过来时间不可能到各村拟定的低保对象家中调查,往往是照本宣科上报市局。在几次公示过程中,当地群众就是有意见,也因为怕得罪人而只在背后发表不平,并不愿意举报。有的人还以低保对象确定不准确为把柄要挟村委会和社区干部要低保。这样一来,尤其是在城镇社区(城镇社区无控制比例)就造成了一些不够低保条件的居民户也享受了低保。
在低保评定标准上,原先规定的如家里不能有手机,不能有彩电,不能有摩托车,每月固话话费和电费不能超过多少,等一些规定都已经过时而不能适用。事实上,随着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资文化生活的需求,现在的城乡低保户中,有不少的家庭都置有手机,彩电,摩托车,楼房,有个别户甚至还有冰箱,尤其是在城镇低保户中,还有一些低保对象不求进取,游手好闲,心安理得,躺在低保的温床上过日子。有些家庭,老人儿孙满堂,但儿、媳们垂涎低保政策,能养老不养老,把老人赶在一边,推向社会,要政府给低保。上述现象尤其是在城镇社区比较突出,这样一来,有不少儿孙满堂的家庭把老人不当人,要老人来找政府,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为了把党和国家的低保政策落准落实,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制定该项政策的初衷,真正体现社会公正公平,现根据近几年操作低保政策的实践,对低保对象的评定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低保评定审批体系
全国城乡低保对象现有8000多万人,我镇低保对象人口也在总人口的3%以上,能否安抚好这些人的基本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但绝不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建议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此事,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每年城乡低保对象评定,建议市政府专门召集一次会议,从市直各部门抽调干部(含驻村挂点干部),配合市民政局,与各乡镇干部一起,给各村各社区分别组配一个低保复审组,对各村各社区评报的增减对象户尤其是新增低保户进行上门走访复查,在审批表的复核栏内签出具体意见,确保评定对象和保障级别的准确性,这样也帮村干部解了围,从而形成低保对象评定十分严格、公正;吃低保不是想要就要得到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建议将纳入低保或者退出低保的人口比例列入镇村(社区)领导班子工作政绩考核范围,改变人均纯收入越来越高,而低保户越来越多的不正常现象。
二、应重新制定城乡低保对象评定的具体操作标准
将低保对象圈定在因病,因学,因残,因灾祸致贫的当地特困户范围内,具体划分是:
1、家庭主要成员处在18—60岁以内的劳动年龄段,且身体健康,下无子女读高中大学,上无常年在一起居住生活的高龄老人或病残老人的家庭,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2、置有冰箱、电脑等不是现阶段生活必须的高消费用品的家庭,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3、主要劳力有劳不劳,经常参与打牌,下馆子,游手好闲的家庭,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4、子女有能力提供赡养的独居老人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5、老人独居,其子女较多,但互相观望,都不向老人提供赡养,而造成老人生活特困的,建议村(社区)应帮助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而不应简单纳入低保。
6、家住丘陵平原或城镇,没有必要的原因而养了狗和宠物的居民户,不在评定低保之列。
7、属于下列情况低收入家庭,应纳入低保评定。
(1)儿女有孩子读高中大学,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无能力向自己提供赡养的独居特困老人,病残老人。
(2)家有共同生活、居住的高龄老人,长期病人,重等残疾人,为社会公认的特困家庭。
(3)家有孩子读高中,读大学,或者大学毕业不满一年,为社会公认的特困家庭。
(4)原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家人新出现癌症等危重病住院,花去自费高额医药费,或出现其它重大灾祸而形成被社会公认的新特困家庭。
(5)其他能被社会认可的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困的家庭。
三、评定低保对象
原则上应将一个家庭的全体成员纳入,但考虑到社会影响和社会公平,所以在具体评定时,建议应重点保障该家庭的特定对象,以免在社会上带来负面影响。
四、认真落实低保进退政策
低保评审工作,总体部署是每年初进行一次,但在一年当中,情况会发生很多变化,因此在一年当中要及时做好低保对象进退工作。
1、下列情况应及时申报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1)在年中去世的低保对象应及时申报从低保对象中除名。原先是因去世人员的因素被评为低保的家庭,如因此人去世后家庭状况出现明显好转的,应适时申报将该户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2)因子女毕业参加工作,或因老人去世等因素使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不再特困的,应适时申报将该户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3)已达到退休年龄在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应及时申报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4)因其他因素,使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不再特困的低保户,应及时申报将该户从低保对象中除名。
2、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在年中因子女考上大学,家庭出现危重病人要负担高额医药费,或年中
家庭出现重大灾祸,而造成的社会公认的新特困户,应及时申报评定纳入低保。
总之,城乡低保政策是一个惠及低收入群体的好政策,但并不是保障标准越高就越好,太高了反而会对社会产生负面作用。基层干部普遍反映,低保标准不能再涨了,相关的补助政策不能再多了。保障标准越高,相关补助项目越多,要求低保的人就越多,原来的低保户就越是不愿意退出。工作也就越不好作。相反,根据现在需要临时救助的对象大大增多的实际情况,建议政府应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临时救助资金预算。
城乡调研报告篇5
城乡一体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的精神,我区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调研工作,深入基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乡一体化的现有基础和优势
(1)区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工作,各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认识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区党工委、办事处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了城乡一体、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落实政策措施,把握工作重点,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2)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我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工作目标,坚持利益向下、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抓好各项农业农村工作,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农业总产值14895.74万元,同比增长3.5%;农业增加值8400万元,同比增长3.2%;农民人均所得11297元,同比增长12%。
(3)城镇化扎实推进、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我区坚持以工哺农、利益向下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市、区两级共投资842.8万元对我区隆昌悦生路一期、隆昌三队村路一期、沙朗三队、隆平六冲河岸路一期、隆平六冲河岸路二期、沙朗五队村路6条农路共6.5公里按6-7米的宽度进行硬底化改造建设,全面推进全区主干农路硬底化,大大改善我区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环境,并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投入455万元对辖区沙朗片的一河两岸进行改造建设以及河堤砌石清淤以及清拆河边违章房屋,同时为河涌加建两岸护栏,补种新树种,在畅通河道的同时,美化社区,还群众一个舒适、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投入105万元用于对辖区内电排站改造,彻底解决沙朗片区的排涝问题;投入资金398万元进行绿化建设,主要用于对金港路、金昌路、港隆路、金华路以及隆平乡道5条道路进行绿化工程建设,新种、改造和补种路旁绿化10.31公里,新增西区中心小学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和广丰安居工程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到底,我区建成区绿地率达31.81%,绿化覆盖率达34.1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13平方米。同时,我区已经全面推进水、电、气、电视、电话网络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了各社区通电、通水、通电话、通水泥路、通有线电视和通公交系统六通,基本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4)农村法制不断健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经过努力,我区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民主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同时,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在文化、服务、娱乐等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移动电话、计算机、互联网开始进入农户家庭,农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宽带网络覆盖率已达100%,基本实现宽带进村、进家庭。
(5)沙朗片现存土地资源丰沛。全区6个社区现存土地总面积7395亩(其中:耕地面积6935亩、已办证的商住地面积460亩)。今年,我区将完成社区一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届时,社区将对生产队一级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优化配置,统一规划土地的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与设想
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发展目标要求,结合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战略任务,我区计划到2012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显著增长,农民人均收入力争达到1.5万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平均期望寿命达79岁以上,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盘棋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收良好教育的机会,城镇化率达到88%以上。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3.5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0%,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以上,城乡差别基本消除,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同一化,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化,城乡社会管理同系化,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
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乡一体化,是我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为了如期实现以上的工作目标,我区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计划:
(1)以社区一级统一核算为契机,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科学统筹城乡空间布局,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提高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群众参与度,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法制化进程。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在旧城改造的同时新城区建设同步进行。
(2)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目前,我区农村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是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依然存在,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入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3)继续加大农村的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此外,要积极组织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同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
城乡调研报告篇6
近几年来,唐山市**县民政局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低保工作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低保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近期该局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思路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从2015年1月起该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3550元/年。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990户、1673人,城镇低保覆盖率为2.23%;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448户、1587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5%。2015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7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699万元,月人均补差349元;农村低保资金3177万元,年人均补差 2001元。2016年1月,有城镇低保对象953户、1548人,已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275户、15297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4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主要分六类,一是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可能有较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是因年老体弱,子女无赡养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是夫妻双方均为重病或重残,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子女未成年的家庭;五是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城镇家庭;六是重残人员超过18周岁,无家庭或无子女靠父母及其他亲属供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前四类为“按户施保”,后两类为“按人施保”。在运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阳光低保”制度。2014年12月,经县政府同意,政府办印发了《**县推行城乡阳光低保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实行,从申请受理、调查初审、阳光听证、公示、审批等五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三级审核”(村初审、镇审核、县审批)和“三榜公示”(村初审后公示、听证后公示、县审批后公示)制度,建立了“审批督导在县、初审把关在镇(街道)、民主评议在村(居)”的责任体系。
二是实行入户调查制度。调查由村(居)委会组织,采取入户、邻里访问等方法进行,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收回低保证。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2015年10月至12月,对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大核查,城镇低保清退70户170人、新增33户45人;农村低保清退466户1174人、新增293户598人。
四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制度。城乡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将低保资金打入低保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减少中间发放环节,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虚报、冒领现象。
五是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向群众公开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关于城乡低保对象资格、低保对象收入变动等问题的检举和反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城乡低保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操作层面的问题,也有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
一是收入核查方面。准确认定家庭收入就成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核心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均收入核实缺少统一标准,也缺少相应的核查手段。目前,人均收入的认定,主要采取低保申请人出示收入证明、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里取证的方式进行,主要靠生活形态的直接观察,这些方式有一定的客观性,但较为粗放,无法消除瞒报、少报或者不报个人家庭收入的情况,低保对象的认定和补差水平的确定主要凭主观臆断,缺乏科学依据,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保”。
二是制度运行方面。由于收入核查难问题的存在,各村委会普遍采取按直观上的困难程度“末尾倒排”的方式确定对象,这样就会出现经济状况相差不大的家庭,有的享受了低保,有的被排除在低保之外,加之目前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内外反差较大,从而引发心理失衡,产生矛盾和纠纷。
三是操作程序方面。为保证城乡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城乡低保在制度设计上有规范的操作程序,特别是从2015年1月推行“阳光低保”制度以来,程序性要求更加明确,每一步都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听证评议会不组织、听证前后不公示、听证评议记录不全、评议人员不签字或代签字,听证会议组织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从而引发错保、漏保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
四是履行职责方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低保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的审批。多数镇对低保工作是重视的,履行工作职责是认真的,部分镇从村级民主评议的环节就积极介入,履行好监督审核的职责,确保了低保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但是有部分镇以人员少、工作忙为由忽视入户调查,放任村委会进行评议,对村委会上报的对象不能严格把关审核。
五是人员经费方面。县、镇两级由于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少、经费、车辆短缺造成城乡低保工作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该局低保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为11人,但目前仅有4人,民政局仅有公务车1辆,与之相对应的工作量近1.8万人。按照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在进行审批时,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但由于人手少、经费缺、工作手段落后的问题,不能按规定有效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在镇(街道),一般只有1-2民政助理员,除负责民政各项工作(低保、五保、救灾、优抚等)以外,还兼职负责残联、危房改造、包村等工作,由于兼职工作太多,难以对低保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三、改进思路及建议
(一)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以制度落实保障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健全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阳光低保”建设。
(二)加大低保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目前城乡低保存在的问题,在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制度的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建立低保管理问责制。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实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有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从而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建立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的低保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制定“救助申请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核对对象范围,核对信息构成,核对流程设定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民政部门可以从房产管理、车辆管理、公积金管理、金融、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居民公共信息管理部门获取相关对象个人资产真实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因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难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四)推进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河北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民政综合业务管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五)尝试引入第三方进行监督核查。为建立更加阳光、公正的低保评议监督机制,解决低保核查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尝试在低保核查审批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力量进行核查,既能够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放不开手脚、绕不开人情的问题,又能够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提高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责任下沉权力下放。为方便群众办事,简政放权,建议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形式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一级,由县政府授权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批,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能够将审批的主体责任下沉,压实,民政部门也能够抽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抓好城乡低保的核查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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